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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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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0 01:07
辽宁省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研究
——以王坨村滕鑫养鸭合作社为例
摘要:中国进入市场经济*之后,各种商家之间的竞争压力逐年增大,到2000年以后,个体经营由于比较分散,抵抗社会风险的能力差,个体经营在市场经济中的劣势逐渐凸显。农村的经济形势一般为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小农经济无法形成大的规模组织,对市场的影响力力非常小,且对市场冲击的抵御能力比较差,这些因素都是迫在眉睫的三农问题进一步加重。经过长时间的实践证明,把农民团结起来可以有效解决因农民分散而带来的问题,于是合作社就在这样的形势下应运而生了。2007年7月1日,国家开始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该法大大加快了合作社的发展速度,三年之内合作社数量超过35万家。但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使很多合作社的规范性,实用性出现了很多问题,“皮包合作社”遍地开花,合作社的建立不但没有给农民带去什么好处,反而对农民造成了坏的影响。2011年8月11日—17日,我有幸随我校民生之窗社会实践小分队乘假期前往海城市高陀镇王坨村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对当地的经济,风土人情进行了一些调研,调研过程中发现村里有一养鸭合作社,我随几名队友对其进行了深入的走访,发现合作社在合作形式上存在诸多问题,在这里笔者发表一些自己的意见,能给看到的人带去一些想法。
关键字: 小农经济 市场风险 合作社 合作形式
一、 辽宁省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1.1 辽宁省专业合作社的种类和数量
辽宁省的合作社经过多年的发展创新,现在基本在任何领域都有涉及,但是主要分布在种植业和畜牧业,下面是辽宁省农村委员会2005年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各个领域分布的一个统计资料,如下图:
辽宁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很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不断增多。2007年7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迎来了合作社发展的春天,辽宁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更如雨后春笋一般,发展迅猛。据省农委统计,从2008年底的3,800多户,发展到2009年底的9247户,加入的农户成员达到61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l18万户。2010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万多个,加入的农户成员已达51.6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118.6万户。
1.2 辽宁省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
十几年来的积极探索,辽宁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了较大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资购买、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全省已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821个,农民会员73万人,带动农户126万户,涵盖了全省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加工运输业等各个产业。据统计,2006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民销售粮食、蔬菜、水果肉类、奶、水产品等各类农产品493万吨,其中:粮食100万吨、蔬菜174万吨、水果69万吨、肉类66万吨、奶18万吨、水产品29万吨、其他农产品35万吨。代购农用物资35亿元。到2009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销售农产品总值124亿元,统一组织购买农用生产资料4O亿元。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农民人均收入比未入社的农民人均收入高出20%以上。有115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注册商标,50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通过了质量认证。在为农民提供各种服务的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身也不断发展壮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1.3合作社产生的利益
合作社成立以后给传统的农产品产销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专业合作社在组织上,专业化以及品牌上的优势给农户创造了很大收益。据辽宁省统计厅农调总队年度调查数据表明, 2004 年农民入社成员总数为44.68 万人,纯收入总额19 亿元,农民成员人均纯收入4255元,比同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307.14 元多947.86 元;2007年农民入社成员总数为71.22 万人,纯收入总额47.99 亿元,农民成员人均纯收入6739 元,比同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4773元多1966元。
二、合作社是农民发展致富的必由之路
2.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历史的选择,我国自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民的积极性极大地被调动起来了。事实证明,它符合我国的农业的自身特点,能够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应长期坚持不动摇。但在市场经济*下,单单依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增收等问题。在市场经济*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的社会大市场的矛盾;
②一家一户农民作为市场主体同高度组织化的企业主体是不平等,农民在交易中处于被动地位;
③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内蒙生产的农产品专业化水平低,农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④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民很难使科技和良种结合起来;
⑤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民无力加工农产品,分享农产品增加值收入等等。
(<<关于家庭承包经营与农民合作社问题>>,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
2.2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家庭联产承包式的分散经营所产生的竞争劣势越来越明显影响因素,逐渐的走向合作是农民彻底摆脱贫困的必由之路,下面是按历史的各个时期对农产品价格的一个影响:
①供少于求。这是我国刚建国时农业面临的形势,因为当时国家没有足够的粮食,农民生产的粮食都会得到顺利的销售,当时农民收入就仅仅决定于农产品的产量,而农产品的产量主要取决于技术和劳动力,所以农民收入=基础 + 技术 + 劳动;
②供需平衡。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所面临的形势,农产品都已基本能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单纯靠增加产量不仅不会使农民的产量提高,反而有时候会因价格下降而是总体收入减少,所以改革开发之后农民与城市人的收入产生大幅度的落差,这时农民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要搞产业化经营,而且还要树立自己的品牌,所以此时农民收入=基础 + 技术 + 组织 + 资本 + 品牌;
③加入WTO之后。这是现在所面临的形势,此时由于经济贸易的全球化,外国知名品牌的强势入侵使得国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能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也给农村组织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农业一体化。在巨大的竞争对手面前,仅仅依靠农业还不足以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还必须靠国家对农村农业好的*,两方面综合起来,农民才能取得市场的议价权,彻底的甩掉贫困的帽子。所以此时农民的收入= 基础 + 技术 + 组织 + 资本 + 品牌 + ** + 农业一体化。
从上面三个阶段可以看出,在第二阶段农村就需要一个组织化来帮助农村发展,到第三阶段,农村已经面临很危险的境地,如果再不走向组织化,那么就永远不能在市场经济中立足,最终被市场经济的大潮所吞没。所以说合作社是农民走向*的必由之路。
三、辽宁省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使一盘散沙的农民在一定程度上重新组织了起来,提高了农民的团结合作意识,团结起来的农民通过合作社增加了对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也是农产品的种植生产更加专业化,同时合作社利用统购统销,打造品牌的手段为农民创造了不少利益。合作社给“三农”问题的缓解带来了希望,近年来虽然合作社发展很快,但合作社在合作内容,合作形式等方面还是出现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现在以成为制约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
3.1 合作社合作规模小
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法》颁布以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组办合作社的热情,各类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2009年辽宁省合作社数量已达到9427个。但是虽然合作社数量多,但大部分规模较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专业合作社成员规模普遍偏小,根据统计资料显示,2009年,全省成员规模在50人以下的专业合作社总数为6175个,占全省合作社总量的66.7%,而成员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合作社仅有54个,占全省合作社总量的0.6%。个不同数量社员所占比例如图三。第二,从资产规模来看。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规模较小,尤其是固定资产规模偏小。2009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总额为80.998亿元,户均资产总额为87.l6万。合作社资本金在1O万元以下的占61%左右,超过100万元的仅占6.5%。不同资产合作社比例如图四。加入的农户成员为61万户,仅占全省农户总数的9.2%,这不仅与日本95%以上农户都加入农协组织相距较远,与国内江苏、山东等省相比,也有明显差距。
农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到位
合作社是一个由社员组成的经济互助体,它的主体是农民,它采用合作的形式使农民组织化,又通过共同投资,风险共担来保持农户的积极性,合作社的社员进社,退社自由。由于农民受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加上外界信息闭塞,很多人对专业合作社只是停留在一个模糊的认识上,他们对合作社的性质,运行模式,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应执行的义务都没有清晰的认识,对合作社的收益分配也不是十分清楚,对《农村专业合作法》上面对专业合作社的规定更是不了解。很多专业合作社的成立仅仅是为了达成地方*指标或通过合作社来套用国家贷款,领取国家补助,但合作社并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因此产生了大量的“皮包合作社”,空有合作社的名字,但却没有行使合作社的作用。
3.3 合作化程度低
合作化的本意是使农民组织化,将分散的个体变成一个集体,从而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取得一定的主动权。但由于农民对合作社的不了解以及小农意识的存在,使大部分农户无法完全相信合作社,农户只是在部分领域与合作社合作,这样就造成合作程度偏低,使合作社无法完全发挥其作用。据统计2009年,全省实行统一销售农产品达80%的合作社为3400个,仅占全部合作社的36.8%;统一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比例达80%以上的合作社为3508个,仅占全部合作社的39%。单单从专业合作社统一购销情况来看,合作社统一购销程度较弱,合作化程度较低。
3.4 合作社的服务层次低
由于合作社的发展速度过快,许多地方合作社的发展规模小,服务层次低。专业合作社是一个产供销一体的组织,合作社的收益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合作以一个集体的形式获得与商家谈判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农产品的价格;二是通过对农产品的深加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三是将合作社规模近一步扩大,通过让合作社销售一些生产资料赚取外快。但现在辽宁省大部分合作社还仅仅停留在第一层次上,只是通过统购统销的形式来帮助农民致富,这种层次还远远不能满足帮助农民彻底脱贫的需要。
3.5 合作社组织机构,内部制度的不规范
辽宁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建设,内部制度方面存在很大问题,由于*和外来企业的干扰,现在农村很多合作社在组织机构,内部制度都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专业合作社已经原来服务农民的初衷,成为*或外来企业下的一个直属单位。有的合作社甚至对于自己的制度,合作社收益分配都没有具体地写明。2009年,全省被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规范化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1250个,仅占全部合作社总数的13%左右。绝大多数合作社在组织机制上不完善,财务制度及分配制度不规范。
四、王坨村及王坨村滕鑫养鸭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4.1 王坨村简介
王坨村坐落于高坨镇内,东连新台,北接八面,南邻上坎,西与西湖毗邻,太子河流经王坨村境内。本村共分七个村民组,310户,共1210人,年人均纯收入4500元。男女比例接近1:1(女性比男性稍多),其中55岁以上人口共400人占总人口的33.3%,外出打工300多人,占总人口25%。本村受教育程度有待提高,其中高中毕业占总人口的10%,大学毕业占3%。本村总面积6200亩,其中住房面积2000亩,耕地面积3000亩(2900亩玉米地,600亩鱼塘(水域面积))。村中有一饲料厂,产品主要销往本村养鸭户及周边城镇养殖户。经济作物主要种植玉米,村中有5台大型农用机械,95%以上实现机械化,养殖业主要有蛋鸡、肉鸡、猪、鸭、鱼;畜牧业主要有牛,特色经济产业为大棚种植业。其中养鸡户共15家(养蛋鸡为主),规模为3000~~5000只;养猪农户共5户,平均每户100头;养鸭共11户,10栋鸭棚,共5万多只鸭;养鱼4家共600亩鱼塘,主要以淡水鱼为主。大棚种植户为145户,每户平均大棚面积1.5亩,主要种植茄子、芸豆,一个大棚一年的平均经济效益为4万元每年。村中100%普及农村合作医疗。王坨村有一秧歌队,闲时由村中文艺爱好者自发组织进行娱乐演出,极大程度地丰富了村民们的业余生活。
4.2 王坨村滕鑫养鸭合作社简介
海城市高坨镇王坨村是当地闻名的贫困村,2010年7月在海城市“三百工程”活动带动下,海城市宏利投资公司总经理王文胜积极支持该村建起现代化蛋鸭场,使该村走上了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海城市“三百工程”活动将贫困村与企业对接。企业家王文胜与王坨村建立联系,多次到村里了解情况,为村民寻找致富之路。村民董兴业家从事饲料行业20余年,是村里养殖业的带头人,提建议道,咱村有3家养蛋鸭户,他们有技术,我可以协调到饲料,如果有钱盖鸭舍,咱村发展养蛋鸭是一个可行之路。不到一个月,王文胜走访了全村的农户,最终选取10户勤劳肯干、敢于尝试的代表户,投资近300万元建起了10栋现代化鸭舍,以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合作社就这样应运而生了。
合作社名字叫滕鑫养鸭合作社,合作社法人是王文胜,饲料厂(合作社)老板原来是本村人董兴业,后来因为母亲看病,把合作社转手给现在的老板。现在老板是鞍山人,接手饲料厂(饲料厂即使合作社,后面以饲料厂代称两者)已经一年了。现在入社养鸭户有十家(部分养鸭户之间有血缘关系),集中在一起养殖,每户平均养鸭5000只,国家补助资金供养鸭户修路,其他关于合作社的一些补助,平均下发到农户。饲料厂每年为养鸭户提供700元的租地金,合作社只提供购买与销售渠道,但不提供技术的指导和药品的统一购买,饲料厂与养鸭户签订合同,饲料厂免费为鸭户提够饲料,养鸭户将鸭蛋按卖给小贩的价格卖给饲料厂,作为对饲料的偿还。饲料厂再将这些鸭蛋统一卖给收鸭蛋的商贩,但收鸭蛋的商贩与饲料厂并不是长期合作伙伴。饲料厂与养鸭户的合作模式如下图:
鸭蛋 鸭蛋
养鸭户 饲料厂(合作社) 商贩
饲料
养鸭的成本比较高,一个养5000只鸭的大棚需要10多万,一年购进鸭苗所花费用为10万,5000只鸭一年的饲料费为26万,第一年最少要花费40多万,所以大部分农户承担不起,饲料场开始先通过给养鸭户免费提供饲料,来扶持养鸭户的发展,但在养鸭户欠饲料厂债时,养鸭户所收的鸭蛋必须安正常价格抵押给饲料厂。在此期间饲料厂每月给养鸭户提供2000元做生活费,但最后还要还给饲料厂,一个养鸭户一年纯收入可达10多万元,养得好的可达20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