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租房申请程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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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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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4 00:39
先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
青岛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 户口不设限
“外来务工人员没有本市户口,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今天上午,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王育生透露,日前,青岛刚刚确定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标准。
去年9月发布的《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3年)》(下称“规划”),首次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青岛市住房保障范围。根据规划,未来3年,青岛将多渠道筹建6000套公租房,改善12000名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规划发布以来,面向这两个群体的公租房申请标准就备受关注。
王育生介绍,根据申请标准,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需具备以下条件:有市区户口(包含七区及高新区);从毕业次月算起,就业时间不满5年;与用工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父母在本市没有私有住房,也没有承租公有住房。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具备以下条件:交纳社会保险连续满1年或累计满3年;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在本市没有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在申请标准中,对新就业职工没有进行婚姻状况、收入水平*,对外来务工人员没有进行户籍*。
“现阶段,*投资筹建的公租房,主要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引进人才,面向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主要以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筹建为主。”王育生介绍,今后,随着经济水平和财力状况提升,青岛将逐步加大面向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的*投入。
“现在,针对面向这两个群体的公租房,青岛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参与投资,*将提供土地*、基础设施配套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支持。”王育生介绍,在具体措施上,青岛规定,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产业)园区,区市*应当统筹规划,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租房,面向辖区就业人员出租。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可以利用企业工业用地建设公租房,优先向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出租。
另据了解,今天上午,青岛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挂牌,将在青岛今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承担起投融资平台作用。除参与建设之外,房投中心还将对纳入其中的保障性住房,从计划立项、土地供应、组织建设、配租配售到资产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专业运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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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首次在公租房申请中启用综合评分机制 [2011-03-18]青岛租房网 http://www.house-qd.com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我市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入综合评分公示阶段,预计本月底摇号,下月上旬选房。第三批申请家庭入住后,我市首批公租房将全部实现配租。
据了解,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核、两次公示,我市第三批公租房申请家庭*有912户符合规定的配租条件,其中申请河马石公租房项目835户,申请文安路公租房项目77户。因河马石公租房项目第三批申请家庭数量大于房源数,我市首次在公租房申请中启用综合评分机制。
据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三批配租的河马石公租房共包括8号楼、12号楼的所有房源和前两批配租剩余的其他楼座房源,共计469套住房。依据户型结构、面积和申请家庭人口相对应分配的规定,划定359套两室和两室一厅房源,面向3人以上户和家庭结构为父女和*的2人异性户配租(2人异性户配租两室户);划定110套剩余的部分一室户房源和小面积的两室户房源,面向1-2人户配租。
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评分标准》(暂行),参考申请家庭的人均收入、人均住房面积、成员健康状况和年龄,有关部门对河马石公租房项目申请家庭分类进行综合评分, 3人以上户和家庭结构为父女和*的2人异性户,综合评分为59分(含)以上的为正式入围家庭;1-2人户综合评分为78分(含)以上为正式入围家庭。评分公示时间为5天,结束后将以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所有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