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8:5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0:51
不是,这类人是对鉴定意见提出意见,就是鉴定意见的意见,针对的是鉴定意见而不是案件本身。
证据的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
根据内《民事诉容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避免笔录内容单薄。言词证据中记录的内容如果太过简单或笼统,尽管反映了案件事实,但是因为不能充分反映细节,极容易被推翻。
所以,应尽可能围绕违纪或犯罪的构成要件,详细记录案件事实。甚至可以在一份笔录中重复记录案件事实的关键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0:51
涉及有专门知识的人的陈述的性质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22条第2款“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将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拟制为当事人的陈述,而当事人的陈述属于法定证据种类,故有专门知识的人的陈述也应当作为一种法定证据种类,故在《民事诉讼法解释》的背景之下,有专门知识的人的陈述视为当事人陈述,是一种法定证据种类。法考选择题要这样做。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0:52
我觉得不是。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0:52
专家证言,属于证据的分类,不属于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