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瘫痪的人犯了重罪会坐牢吗?就算坐牢在牢里怎么过?12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3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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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6:25
全身瘫痪是伤到大脑和脊髓一般不会只有双手不伤到。全身瘫痪=植物人-------------------------------------------------------------6级(重大疾病和残疾人)伤残者应该不用坐牢可是为了不在让犯人再次杀人,应该还有专人看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6:26
应该不会,如果有医院的伤残证明,应该会取保.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6:26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全身瘫痪的人犯了重罪,根据罪犯本人的身体情况,由执行机关进行身体检查,对于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或出现法定情形的,应当及时收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批准。
第二百五十七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