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有些什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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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3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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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20:53
一、贷款合同约定的事项如下
(一)种类。
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根据借款人的所有制性质、产业属性、借款的用途以及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确定借款的种类。比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以划分为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从贷款用途上划分为工业借款、农业借款等。
(二)币种。
主要是指借款人是人民币还是某种外币。
(三)用途。
主要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根据我国现行的金融*,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专款专用,使借款在金融机构的监督下及时收回。
(四)数额。
是指借款数量的多少。应当包括借款的总金额以及在分批支付借款时,每一次支付借款的金额。
(五)利率。
是指贷款人在一定时期内应收利息的数额与所借出资金的金额的比率。
(六)期限。
是指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能使用借款的时间。当事人一般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等,约定借款期限。根据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的规定,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十年,超过十年的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票据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公民之间借款的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七)还款方式。
是指贷款人和借款人约定以什么结算方式偿还借款给贷款人。
以上所列举的合同内容仅是一些具有借款合同特点的条款,除了以上七项内容外,借款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对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作出约定。
二、怎么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
(一)当事人对利息和利率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
(二)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利率的,其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是不得高于国家有关*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这一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三)民间借贷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计算复利。最高人民*司法解释指出,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20:53
银行贷款合同是证明个人跟银行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明,上面会约定购房贷款的时间、利率计算方式及还款方式安排等等。还有违约责任之类的一些条款。只要个人按期正常还贷,银行就不会找麻烦,用到合同的机会就很少。贷款合同一般一式三份乃至四份,银行那边都有存档,即使个人没有给或者丢了的话也不碍事。银行会监督还款的。银行有诸多手段敦促个人按时还款,如果手段都失效了,最后银行才会拿着贷款合同起诉贷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