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融资到的钱是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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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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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0 06:19
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前者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策权。权益性融资构成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有权获得企业的红利,但无权撤退资金。融资方式 第一种是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
目中撤股。这种方式多为国外基金所采用。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国外基金比较多,所以以这种方式投资的话国内公司的性质就要改为中外合资。 第二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方的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起码能够贴现80%。但问题是公司账户上有一亿元银行能否开出一亿元的承兑。很可能只有开出80%到90%的银行承兑出来。就是开出100%的银行承兑出来,那公司帐户上的资金银行允许你用多少还是问题。这就要看公司的级别和跟银行的关系了。另外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规定,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现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用款时间长的话很麻烦。 第三种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本身是违反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银行开一个账户,将指定金额存进自己的账户。然后跟银行签定一个协议。承诺该笔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挪用。银行根据这个金额给项目方小于等于同等金额的贷款。注:这里的承诺不是对银行进行质押。是不同意拿这笔钱进行质押的。同意质押的是另一种融资方式叫做大额质押存款。当然,那种融资方式也有其违反银行规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银行签一个保证到期前30天收款平仓的承诺书。实际上他拿到这个东西之后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银行进行再贷款的。 第五种融资的方式(第四种是大额质押存款)是银行信用证。国家有*对于全球性的商业银行如花旗等开出的同意给企业融资的银行信用证视同于企业帐户上已经有了同等金额的存款。过去很多企业用这个银行信用证进行圈钱。所以现在国家的*进行了稍许的变动,国内的企业现在很难再用这种办法进行融资了。只有国外独资和中外合资的企业才可以。所以国内企业想要用这种方法进行融资的话首先必须改变企业的性质。 第六种融资的方式是委托贷款。所谓委托贷款就是投资方在银行为项目方设立一个专款账户,然后把钱打到专款账户里面,委托银行放款给项目方。这个是比较好操作的一种融资形式。通常对项目的审查不是很严格,要求银行作出向项目方负责每年代收利息和追还本金的承诺书。当然,不还本的只需要承诺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种融资方式是直通款。所谓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资。这个对项目的审查很严格往往要求固定资产的抵押或银行担保。利息也相对较高。多为短期。个人所接触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种融资方式就是对冲资金。现在市面上有一种不还本不付息的委托贷款就是典型的对冲资金。 第九种融资方式是贷款担保。现在市面上多投资担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银行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资金。 编辑本段融资技巧 创业致富投资的获得除创企业项目和企业家的素质外,还需一定的融资技巧。在和投资人正式讨论投资计划之前,企业家需做好四个方面的心理准备。 1、准备应对各种提问 一些小企业通常会认为自己对所从事的投资项目和内容非常清楚,但是你还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充分准备,不仅要自己想,更重要的是让别人问。企业家可以请一些外界的专业顾问和敢于讲话的行家来模拟这种提问过程,从而使自己思得更全,想得更细,答得更好。 2、准备应对投资人对管理的查验 也许你为自己多年来取得的成就而自豪,但是投资人依然会对你的投资管理能力表示怀疑,并会问道:你凭什么可以将投资项目做到设想的目标?大多数人可能对此反应过敏,但是在面对投资人时,这样的怀疑却是会经常碰到的,这已构成了投资人对创业企业进行检验的一部分,因此企业家需要正确对待。 3、准备放弃部分业务 在某些情况下,投资人可能会要求企业家放弃一部分原有的业务,以使其投资目标得以实现。放弃部分业务对那些业务分散的企业来说,既很现实又确有必要,在投入资本有限的情况下,企业只有集中资源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准备作出妥协 从一开始,企业家就应该明白,像自己的目标和创业投资人的目标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在正式谈判之前,企业家要做的一项最重要的决策就是:为了满足投资人的要求,企业家自身能作出多大的妥协。一般来讲,由于创业资本不愁找不到项目来投资,寄望于投资人来作出种种妥协是不大现实的,所以企业家作出一定的妥协也是确有必要的。 编辑本段融资融券的可选模式 通过对国际上两种主流模式的对比可以发现,券商直接提供融资融券的国家和地区,都具有经济市场化程度很高、信用环境很好的特征。欧美的制度是在市场的历史进程中自发地形成和发展,并由法规制度加以限定和完善的。而日本和中国台湾的制度都是战后在证券市场欠发达、交易机制不完善、整个金融制度不健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而其制度从一开始就有别于美国,具备*控制的性质。 针对我国证券行业和证券公司尚不成熟的特点。监管部门在融资融券推出之前,也开始加快对证券公司的规范工作。监管部门对证券业实行摸底和分类监管已经持续了较长时间,很多风险券商已经逐步被淘汰。而与此同时行业风险正在逐步减小。近期,《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开始征求意见,不仅将大大提升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水平,而且将进一步加速行业整合的进程。通过风险控制要求的硬指标,将部分仍存在较大风险的券商挡在行业门外,将大大降低行业的整体风险水平。从《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包括了对券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指标要求。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也可以看作是在为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作风控准备。 不论怎样,我国内地证券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市场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也相对较低,因此难以直接采用市场化的融资融券模式,而应吸取日本和中国台湾的经验和教训,建立过渡性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模式,等时机成熟后再转为市场化模式。 编辑本段间接融资的特征 (1)间接性。在间接融资中,资金需求者和资金初始供应者之间不发生直接借贷关系;资金需求者和初始供应者之间由金融中介发挥桥梁作用。资金初始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只是与金融中介机构发生融资关系。 (2)相对的集中性。间接融资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在多数情况下,金融中介并非是对某一个资金供应者与某一个资金需求者之间一对一的对应性中介;而是一方面面对资金供应者群体,另一方面面对资金需求者群体的综合性中介,由此可以看出,在间接融资中,金融机构具有融资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3)信誉的差异性较小。由于间接融资相对集中于金融机构,世界各国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一般都较严格,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也多受到相应稳健性经营管理原则的约束,加上一些国家还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因此,相对于直接融资来说,间接融资的信誉程度较高,风险性也相对较小,融资的稳定性较强。 (4)全部具有可逆性。通过金融中介的间接融资均属于借贷性融资,到期均必须返还,并支付利息,具有可逆性。 (5)融资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在间接融资中,资金主要集中于金融机构,资金贷给谁不贷给谁,并非由资金的初始供应者决定,而是由金融机构决定。对于资金的初始供应者来说,虽然有供应资金的主动权,但是这种主动权实际上受到一定的*。因此,间接融资的主动权在很大程度上受金融中介支配。 需要说明的是,融资还可以从其他不同的角度加以分类。例如,从资金融通是否付息和是否具有返还性,融资可以被划分为借贷性融资或者投资性融资;从融资的形态不同,可以划分为货币性融资和实物性融资;从融资双方国别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国内融资和国际融资;从融资币种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币融资和外汇融资;从期限长短可以划分为长期融资、中期融资以及短期融资;从融资的目的是否具有*性,可以分为*性融资和商业性融资;从融资是否具有较大风险,可以划分为风险性融资和稳健性融资等。上述各类融资方式相互交错,均寓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这两种融资方式之中,而不是独立于这两种融资方式之外。 从不同角度对不同融资方式加以观察,就会发现不同的融资方式具有不同的作用特点。考察不同融资方式的不同特点,对于客户根据需要选择特定的融资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本段警惕三类融资诈骗以投资为名,要企业缴纳不必要的费用 以投资为名,要融资企业交纳的各种考察费、立项费及保证金等。 这些费用从几万元、几十万元到百余万元不等,均要求企业支付以后才能帮忙融资。“正规私募股权基金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费用,当他们决定投资一家公司或将一家公司纳入考察范围时,会自行支付差旅费、管理费及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等费用。巧立名目收费的企业往往不是正规投资公司。”姜华说,“同时,在有限合伙制PE里,基金管理人就是GP(普通合伙人),所以融资企业不能存侥幸心理,觉得小恩小惠就可以让这些人将数千万元资金投给你。因为投资里面有他自己的钱,他会非常小心地把控风险,‘给钱’往往适得其反。” 勾结第三方机构进行诈骗 即投资公司本身并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在考察投资过程中会表示:“项目还是比较好的,但是需要包装、策划,要找指定的中介机构做商业计划书,或者必须找某某会计师事务所、某某评估机构进行财务处理及评估。”企业向这些中介机构“交钱”之后,中介机构会与投资公司分成,之后投资公司却可能以种种理由,使投资计划不了了之。 利用*,要求企业提供保证金 利用国家金融*,以提供大额存款、银行保函等帮助企业贷款的方式,要求企业提交订金。 “假投资公司提供的协议上一般会规定,《银行保函》开出并由项目方银行核保后,项目方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手续费,并要求一周最多两周内项目方银行必须放贷,如不能放贷则不负任何责任。”姜华说。 “但事实上,大额存单、有价证券抵押贷款的陷阱利用的就是时间差,即出资方给融资方的有效时间内,银行上级部门的核准手续根本办不下来,这样出资方就堂而皇之地吃掉融资方先期交付的保证金。”姜华提醒,“在当前我国产权投资领域缺少相应法律监管的情况下,上述行骗手段有的能够诉诸法律,但有的打的是擦边球,企业追索困难。所以提醒有意进行融资的企业,在一开始就要有所警惕。” 编辑本段创新融资策略 一、无形资产资本化策略 二、特许经营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三、交钥匙工程策略 四、回购式契约策略 五、BOT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六、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七、DEG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八、申请世界银行IFC无担保抵押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九、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策略 十、成立财务公司策略 十一、产业投资基金策略 十二、重组改造不良资产商业银行策略 十三、行业资产重组策略 十四、资产证券化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十五、员工持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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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0 06:19
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前者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策权。权益性融资构成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有权获得企业的红利,但无权撤退资金。融资方式 第一种是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
目中撤股。这种方式多为国外基金所采用。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国外基金比较多,所以以这种方式投资的话国内公司的性质就要改为中外合资。 第二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方的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起码能够贴现80%。但问题是公司账户上有一亿元银行能否开出一亿元的承兑。很可能只有开出80%到90%的银行承兑出来。就是开出100%的银行承兑出来,那公司帐户上的资金银行允许你用多少还是问题。这就要看公司的级别和跟银行的关系了。另外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规定,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现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用款时间长的话很麻烦。 第三种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本身是违反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银行开一个账户,将指定金额存进自己的账户。然后跟银行签定一个协议。承诺该笔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挪用。银行根据这个金额给项目方小于等于同等金额的贷款。注:这里的承诺不是对银行进行质押。是不同意拿这笔钱进行质押的。同意质押的是另一种融资方式叫做大额质押存款。当然,那种融资方式也有其违反银行规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银行签一个保证到期前30天收款平仓的承诺书。实际上他拿到这个东西之后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银行进行再贷款的。 第五种融资的方式(第四种是大额质押存款)是银行信用证。国家有*对于全球性的商业银行如花旗等开出的同意给企业融资的银行信用证视同于企业帐户上已经有了同等金额的存款。过去很多企业用这个银行信用证进行圈钱。所以现在国家的*进行了稍许的变动,国内的企业现在很难再用这种办法进行融资了。只有国外独资和中外合资的企业才可以。所以国内企业想要用这种方法进行融资的话首先必须改变企业的性质。 第六种融资的方式是委托贷款。所谓委托贷款就是投资方在银行为项目方设立一个专款账户,然后把钱打到专款账户里面,委托银行放款给项目方。这个是比较好操作的一种融资形式。通常对项目的审查不是很严格,要求银行作出向项目方负责每年代收利息和追还本金的承诺书。当然,不还本的只需要承诺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种融资方式是直通款。所谓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资。这个对项目的审查很严格往往要求固定资产的抵押或银行担保。利息也相对较高。多为短期。个人所接触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种融资方式就是对冲资金。现在市面上有一种不还本不付息的委托贷款就是典型的对冲资金。 第九种融资方式是贷款担保。现在市面上多投资担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银行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资金。 编辑本段融资技巧 创业致富投资的获得除创企业项目和企业家的素质外,还需一定的融资技巧。在和投资人正式讨论投资计划之前,企业家需做好四个方面的心理准备。 1、准备应对各种提问 一些小企业通常会认为自己对所从事的投资项目和内容非常清楚,但是你还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充分准备,不仅要自己想,更重要的是让别人问。企业家可以请一些外界的专业顾问和敢于讲话的行家来模拟这种提问过程,从而使自己思得更全,想得更细,答得更好。 2、准备应对投资人对管理的查验 也许你为自己多年来取得的成就而自豪,但是投资人依然会对你的投资管理能力表示怀疑,并会问道:你凭什么可以将投资项目做到设想的目标?大多数人可能对此反应过敏,但是在面对投资人时,这样的怀疑却是会经常碰到的,这已构成了投资人对创业企业进行检验的一部分,因此企业家需要正确对待。 3、准备放弃部分业务 在某些情况下,投资人可能会要求企业家放弃一部分原有的业务,以使其投资目标得以实现。放弃部分业务对那些业务分散的企业来说,既很现实又确有必要,在投入资本有限的情况下,企业只有集中资源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准备作出妥协 从一开始,企业家就应该明白,像自己的目标和创业投资人的目标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在正式谈判之前,企业家要做的一项最重要的决策就是:为了满足投资人的要求,企业家自身能作出多大的妥协。一般来讲,由于创业资本不愁找不到项目来投资,寄望于投资人来作出种种妥协是不大现实的,所以企业家作出一定的妥协也是确有必要的。 编辑本段融资融券的可选模式 通过对国际上两种主流模式的对比可以发现,券商直接提供融资融券的国家和地区,都具有经济市场化程度很高、信用环境很好的特征。欧美的制度是在市场的历史进程中自发地形成和发展,并由法规制度加以限定和完善的。而日本和中国台湾的制度都是战后在证券市场欠发达、交易机制不完善、整个金融制度不健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而其制度从一开始就有别于美国,具备*控制的性质。 针对我国证券行业和证券公司尚不成熟的特点。监管部门在融资融券推出之前,也开始加快对证券公司的规范工作。监管部门对证券业实行摸底和分类监管已经持续了较长时间,很多风险券商已经逐步被淘汰。而与此同时行业风险正在逐步减小。近期,《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开始征求意见,不仅将大大提升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水平,而且将进一步加速行业整合的进程。通过风险控制要求的硬指标,将部分仍存在较大风险的券商挡在行业门外,将大大降低行业的整体风险水平。从《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包括了对券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指标要求。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也可以看作是在为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作风控准备。 不论怎样,我国内地证券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市场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也相对较低,因此难以直接采用市场化的融资融券模式,而应吸取日本和中国台湾的经验和教训,建立过渡性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模式,等时机成熟后再转为市场化模式。 编辑本段间接融资的特征 (1)间接性。在间接融资中,资金需求者和资金初始供应者之间不发生直接借贷关系;资金需求者和初始供应者之间由金融中介发挥桥梁作用。资金初始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只是与金融中介机构发生融资关系。 (2)相对的集中性。间接融资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在多数情况下,金融中介并非是对某一个资金供应者与某一个资金需求者之间一对一的对应性中介;而是一方面面对资金供应者群体,另一方面面对资金需求者群体的综合性中介,由此可以看出,在间接融资中,金融机构具有融资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3)信誉的差异性较小。由于间接融资相对集中于金融机构,世界各国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一般都较严格,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也多受到相应稳健性经营管理原则的约束,加上一些国家还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因此,相对于直接融资来说,间接融资的信誉程度较高,风险性也相对较小,融资的稳定性较强。 (4)全部具有可逆性。通过金融中介的间接融资均属于借贷性融资,到期均必须返还,并支付利息,具有可逆性。 (5)融资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在间接融资中,资金主要集中于金融机构,资金贷给谁不贷给谁,并非由资金的初始供应者决定,而是由金融机构决定。对于资金的初始供应者来说,虽然有供应资金的主动权,但是这种主动权实际上受到一定的*。因此,间接融资的主动权在很大程度上受金融中介支配。 需要说明的是,融资还可以从其他不同的角度加以分类。例如,从资金融通是否付息和是否具有返还性,融资可以被划分为借贷性融资或者投资性融资;从融资的形态不同,可以划分为货币性融资和实物性融资;从融资双方国别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国内融资和国际融资;从融资币种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币融资和外汇融资;从期限长短可以划分为长期融资、中期融资以及短期融资;从融资的目的是否具有*性,可以分为*性融资和商业性融资;从融资是否具有较大风险,可以划分为风险性融资和稳健性融资等。上述各类融资方式相互交错,均寓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这两种融资方式之中,而不是独立于这两种融资方式之外。 从不同角度对不同融资方式加以观察,就会发现不同的融资方式具有不同的作用特点。考察不同融资方式的不同特点,对于客户根据需要选择特定的融资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本段警惕三类融资诈骗以投资为名,要企业缴纳不必要的费用 以投资为名,要融资企业交纳的各种考察费、立项费及保证金等。 这些费用从几万元、几十万元到百余万元不等,均要求企业支付以后才能帮忙融资。“正规私募股权基金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费用,当他们决定投资一家公司或将一家公司纳入考察范围时,会自行支付差旅费、管理费及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等费用。巧立名目收费的企业往往不是正规投资公司。”姜华说,“同时,在有限合伙制PE里,基金管理人就是GP(普通合伙人),所以融资企业不能存侥幸心理,觉得小恩小惠就可以让这些人将数千万元资金投给你。因为投资里面有他自己的钱,他会非常小心地把控风险,‘给钱’往往适得其反。” 勾结第三方机构进行诈骗 即投资公司本身并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在考察投资过程中会表示:“项目还是比较好的,但是需要包装、策划,要找指定的中介机构做商业计划书,或者必须找某某会计师事务所、某某评估机构进行财务处理及评估。”企业向这些中介机构“交钱”之后,中介机构会与投资公司分成,之后投资公司却可能以种种理由,使投资计划不了了之。 利用*,要求企业提供保证金 利用国家金融*,以提供大额存款、银行保函等帮助企业贷款的方式,要求企业提交订金。 “假投资公司提供的协议上一般会规定,《银行保函》开出并由项目方银行核保后,项目方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手续费,并要求一周最多两周内项目方银行必须放贷,如不能放贷则不负任何责任。”姜华说。 “但事实上,大额存单、有价证券抵押贷款的陷阱利用的就是时间差,即出资方给融资方的有效时间内,银行上级部门的核准手续根本办不下来,这样出资方就堂而皇之地吃掉融资方先期交付的保证金。”姜华提醒,“在当前我国产权投资领域缺少相应法律监管的情况下,上述行骗手段有的能够诉诸法律,但有的打的是擦边球,企业追索困难。所以提醒有意进行融资的企业,在一开始就要有所警惕。” 编辑本段创新融资策略 一、无形资产资本化策略 二、特许经营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三、交钥匙工程策略 四、回购式契约策略 五、BOT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六、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七、DEG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八、申请世界银行IFC无担保抵押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九、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策略 十、成立财务公司策略 十一、产业投资基金策略 十二、重组改造不良资产商业银行策略 十三、行业资产重组策略 十四、资产证券化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十五、员工持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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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0 06:19
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前者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策权。权益性融资构成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有权获得企业的红利,但无权撤退资金。融资方式 第一种是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
目中撤股。这种方式多为国外基金所采用。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国外基金比较多,所以以这种方式投资的话国内公司的性质就要改为中外合资。 第二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方的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起码能够贴现80%。但问题是公司账户上有一亿元银行能否开出一亿元的承兑。很可能只有开出80%到90%的银行承兑出来。就是开出100%的银行承兑出来,那公司帐户上的资金银行允许你用多少还是问题。这就要看公司的级别和跟银行的关系了。另外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规定,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现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用款时间长的话很麻烦。 第三种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本身是违反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银行开一个账户,将指定金额存进自己的账户。然后跟银行签定一个协议。承诺该笔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挪用。银行根据这个金额给项目方小于等于同等金额的贷款。注:这里的承诺不是对银行进行质押。是不同意拿这笔钱进行质押的。同意质押的是另一种融资方式叫做大额质押存款。当然,那种融资方式也有其违反银行规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银行签一个保证到期前30天收款平仓的承诺书。实际上他拿到这个东西之后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银行进行再贷款的。 第五种融资的方式(第四种是大额质押存款)是银行信用证。国家有*对于全球性的商业银行如花旗等开出的同意给企业融资的银行信用证视同于企业帐户上已经有了同等金额的存款。过去很多企业用这个银行信用证进行圈钱。所以现在国家的*进行了稍许的变动,国内的企业现在很难再用这种办法进行融资了。只有国外独资和中外合资的企业才可以。所以国内企业想要用这种方法进行融资的话首先必须改变企业的性质。 第六种融资的方式是委托贷款。所谓委托贷款就是投资方在银行为项目方设立一个专款账户,然后把钱打到专款账户里面,委托银行放款给项目方。这个是比较好操作的一种融资形式。通常对项目的审查不是很严格,要求银行作出向项目方负责每年代收利息和追还本金的承诺书。当然,不还本的只需要承诺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种融资方式是直通款。所谓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资。这个对项目的审查很严格往往要求固定资产的抵押或银行担保。利息也相对较高。多为短期。个人所接触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种融资方式就是对冲资金。现在市面上有一种不还本不付息的委托贷款就是典型的对冲资金。 第九种融资方式是贷款担保。现在市面上多投资担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银行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资金。 编辑本段融资技巧 创业致富投资的获得除创企业项目和企业家的素质外,还需一定的融资技巧。在和投资人正式讨论投资计划之前,企业家需做好四个方面的心理准备。 1、准备应对各种提问 一些小企业通常会认为自己对所从事的投资项目和内容非常清楚,但是你还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充分准备,不仅要自己想,更重要的是让别人问。企业家可以请一些外界的专业顾问和敢于讲话的行家来模拟这种提问过程,从而使自己思得更全,想得更细,答得更好。 2、准备应对投资人对管理的查验 也许你为自己多年来取得的成就而自豪,但是投资人依然会对你的投资管理能力表示怀疑,并会问道:你凭什么可以将投资项目做到设想的目标?大多数人可能对此反应过敏,但是在面对投资人时,这样的怀疑却是会经常碰到的,这已构成了投资人对创业企业进行检验的一部分,因此企业家需要正确对待。 3、准备放弃部分业务 在某些情况下,投资人可能会要求企业家放弃一部分原有的业务,以使其投资目标得以实现。放弃部分业务对那些业务分散的企业来说,既很现实又确有必要,在投入资本有限的情况下,企业只有集中资源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准备作出妥协 从一开始,企业家就应该明白,像自己的目标和创业投资人的目标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在正式谈判之前,企业家要做的一项最重要的决策就是:为了满足投资人的要求,企业家自身能作出多大的妥协。一般来讲,由于创业资本不愁找不到项目来投资,寄望于投资人来作出种种妥协是不大现实的,所以企业家作出一定的妥协也是确有必要的。 编辑本段融资融券的可选模式 通过对国际上两种主流模式的对比可以发现,券商直接提供融资融券的国家和地区,都具有经济市场化程度很高、信用环境很好的特征。欧美的制度是在市场的历史进程中自发地形成和发展,并由法规制度加以限定和完善的。而日本和中国台湾的制度都是战后在证券市场欠发达、交易机制不完善、整个金融制度不健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而其制度从一开始就有别于美国,具备*控制的性质。 针对我国证券行业和证券公司尚不成熟的特点。监管部门在融资融券推出之前,也开始加快对证券公司的规范工作。监管部门对证券业实行摸底和分类监管已经持续了较长时间,很多风险券商已经逐步被淘汰。而与此同时行业风险正在逐步减小。近期,《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开始征求意见,不仅将大大提升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水平,而且将进一步加速行业整合的进程。通过风险控制要求的硬指标,将部分仍存在较大风险的券商挡在行业门外,将大大降低行业的整体风险水平。从《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包括了对券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指标要求。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也可以看作是在为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作风控准备。 不论怎样,我国内地证券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市场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也相对较低,因此难以直接采用市场化的融资融券模式,而应吸取日本和中国台湾的经验和教训,建立过渡性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模式,等时机成熟后再转为市场化模式。 编辑本段间接融资的特征 (1)间接性。在间接融资中,资金需求者和资金初始供应者之间不发生直接借贷关系;资金需求者和初始供应者之间由金融中介发挥桥梁作用。资金初始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只是与金融中介机构发生融资关系。 (2)相对的集中性。间接融资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在多数情况下,金融中介并非是对某一个资金供应者与某一个资金需求者之间一对一的对应性中介;而是一方面面对资金供应者群体,另一方面面对资金需求者群体的综合性中介,由此可以看出,在间接融资中,金融机构具有融资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3)信誉的差异性较小。由于间接融资相对集中于金融机构,世界各国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一般都较严格,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也多受到相应稳健性经营管理原则的约束,加上一些国家还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因此,相对于直接融资来说,间接融资的信誉程度较高,风险性也相对较小,融资的稳定性较强。 (4)全部具有可逆性。通过金融中介的间接融资均属于借贷性融资,到期均必须返还,并支付利息,具有可逆性。 (5)融资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在间接融资中,资金主要集中于金融机构,资金贷给谁不贷给谁,并非由资金的初始供应者决定,而是由金融机构决定。对于资金的初始供应者来说,虽然有供应资金的主动权,但是这种主动权实际上受到一定的*。因此,间接融资的主动权在很大程度上受金融中介支配。 需要说明的是,融资还可以从其他不同的角度加以分类。例如,从资金融通是否付息和是否具有返还性,融资可以被划分为借贷性融资或者投资性融资;从融资的形态不同,可以划分为货币性融资和实物性融资;从融资双方国别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国内融资和国际融资;从融资币种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币融资和外汇融资;从期限长短可以划分为长期融资、中期融资以及短期融资;从融资的目的是否具有*性,可以分为*性融资和商业性融资;从融资是否具有较大风险,可以划分为风险性融资和稳健性融资等。上述各类融资方式相互交错,均寓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这两种融资方式之中,而不是独立于这两种融资方式之外。 从不同角度对不同融资方式加以观察,就会发现不同的融资方式具有不同的作用特点。考察不同融资方式的不同特点,对于客户根据需要选择特定的融资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本段警惕三类融资诈骗以投资为名,要企业缴纳不必要的费用 以投资为名,要融资企业交纳的各种考察费、立项费及保证金等。 这些费用从几万元、几十万元到百余万元不等,均要求企业支付以后才能帮忙融资。“正规私募股权基金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费用,当他们决定投资一家公司或将一家公司纳入考察范围时,会自行支付差旅费、管理费及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等费用。巧立名目收费的企业往往不是正规投资公司。”姜华说,“同时,在有限合伙制PE里,基金管理人就是GP(普通合伙人),所以融资企业不能存侥幸心理,觉得小恩小惠就可以让这些人将数千万元资金投给你。因为投资里面有他自己的钱,他会非常小心地把控风险,‘给钱’往往适得其反。” 勾结第三方机构进行诈骗 即投资公司本身并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在考察投资过程中会表示:“项目还是比较好的,但是需要包装、策划,要找指定的中介机构做商业计划书,或者必须找某某会计师事务所、某某评估机构进行财务处理及评估。”企业向这些中介机构“交钱”之后,中介机构会与投资公司分成,之后投资公司却可能以种种理由,使投资计划不了了之。 利用*,要求企业提供保证金 利用国家金融*,以提供大额存款、银行保函等帮助企业贷款的方式,要求企业提交订金。 “假投资公司提供的协议上一般会规定,《银行保函》开出并由项目方银行核保后,项目方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手续费,并要求一周最多两周内项目方银行必须放贷,如不能放贷则不负任何责任。”姜华说。 “但事实上,大额存单、有价证券抵押贷款的陷阱利用的就是时间差,即出资方给融资方的有效时间内,银行上级部门的核准手续根本办不下来,这样出资方就堂而皇之地吃掉融资方先期交付的保证金。”姜华提醒,“在当前我国产权投资领域缺少相应法律监管的情况下,上述行骗手段有的能够诉诸法律,但有的打的是擦边球,企业追索困难。所以提醒有意进行融资的企业,在一开始就要有所警惕。” 编辑本段创新融资策略 一、无形资产资本化策略 二、特许经营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三、交钥匙工程策略 四、回购式契约策略 五、BOT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六、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七、DEG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八、申请世界银行IFC无担保抵押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九、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策略 十、成立财务公司策略 十一、产业投资基金策略 十二、重组改造不良资产商业银行策略 十三、行业资产重组策略 十四、资产证券化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十五、员工持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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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前者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策权。权益性融资构成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有权获得企业的红利,但无权撤退资金。融资方式 第一种是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
目中撤股。这种方式多为国外基金所采用。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国外基金比较多,所以以这种方式投资的话国内公司的性质就要改为中外合资。 第二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方的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起码能够贴现80%。但问题是公司账户上有一亿元银行能否开出一亿元的承兑。很可能只有开出80%到90%的银行承兑出来。就是开出100%的银行承兑出来,那公司帐户上的资金银行允许你用多少还是问题。这就要看公司的级别和跟银行的关系了。另外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规定,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现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用款时间长的话很麻烦。 第三种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本身是违反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银行开一个账户,将指定金额存进自己的账户。然后跟银行签定一个协议。承诺该笔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挪用。银行根据这个金额给项目方小于等于同等金额的贷款。注:这里的承诺不是对银行进行质押。是不同意拿这笔钱进行质押的。同意质押的是另一种融资方式叫做大额质押存款。当然,那种融资方式也有其违反银行规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银行签一个保证到期前30天收款平仓的承诺书。实际上他拿到这个东西之后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银行进行再贷款的。 第五种融资的方式(第四种是大额质押存款)是银行信用证。国家有*对于全球性的商业银行如花旗等开出的同意给企业融资的银行信用证视同于企业帐户上已经有了同等金额的存款。过去很多企业用这个银行信用证进行圈钱。所以现在国家的*进行了稍许的变动,国内的企业现在很难再用这种办法进行融资了。只有国外独资和中外合资的企业才可以。所以国内企业想要用这种方法进行融资的话首先必须改变企业的性质。 第六种融资的方式是委托贷款。所谓委托贷款就是投资方在银行为项目方设立一个专款账户,然后把钱打到专款账户里面,委托银行放款给项目方。这个是比较好操作的一种融资形式。通常对项目的审查不是很严格,要求银行作出向项目方负责每年代收利息和追还本金的承诺书。当然,不还本的只需要承诺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种融资方式是直通款。所谓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资。这个对项目的审查很严格往往要求固定资产的抵押或银行担保。利息也相对较高。多为短期。个人所接触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种融资方式就是对冲资金。现在市面上有一种不还本不付息的委托贷款就是典型的对冲资金。 第九种融资方式是贷款担保。现在市面上多投资担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银行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资金。 编辑本段融资技巧 创业致富投资的获得除创企业项目和企业家的素质外,还需一定的融资技巧。在和投资人正式讨论投资计划之前,企业家需做好四个方面的心理准备。 1、准备应对各种提问 一些小企业通常会认为自己对所从事的投资项目和内容非常清楚,但是你还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充分准备,不仅要自己想,更重要的是让别人问。企业家可以请一些外界的专业顾问和敢于讲话的行家来模拟这种提问过程,从而使自己思得更全,想得更细,答得更好。 2、准备应对投资人对管理的查验 也许你为自己多年来取得的成就而自豪,但是投资人依然会对你的投资管理能力表示怀疑,并会问道:你凭什么可以将投资项目做到设想的目标?大多数人可能对此反应过敏,但是在面对投资人时,这样的怀疑却是会经常碰到的,这已构成了投资人对创业企业进行检验的一部分,因此企业家需要正确对待。 3、准备放弃部分业务 在某些情况下,投资人可能会要求企业家放弃一部分原有的业务,以使其投资目标得以实现。放弃部分业务对那些业务分散的企业来说,既很现实又确有必要,在投入资本有限的情况下,企业只有集中资源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准备作出妥协 从一开始,企业家就应该明白,像自己的目标和创业投资人的目标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在正式谈判之前,企业家要做的一项最重要的决策就是:为了满足投资人的要求,企业家自身能作出多大的妥协。一般来讲,由于创业资本不愁找不到项目来投资,寄望于投资人来作出种种妥协是不大现实的,所以企业家作出一定的妥协也是确有必要的。 编辑本段融资融券的可选模式 通过对国际上两种主流模式的对比可以发现,券商直接提供融资融券的国家和地区,都具有经济市场化程度很高、信用环境很好的特征。欧美的制度是在市场的历史进程中自发地形成和发展,并由法规制度加以限定和完善的。而日本和中国台湾的制度都是战后在证券市场欠发达、交易机制不完善、整个金融制度不健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而其制度从一开始就有别于美国,具备*控制的性质。 针对我国证券行业和证券公司尚不成熟的特点。监管部门在融资融券推出之前,也开始加快对证券公司的规范工作。监管部门对证券业实行摸底和分类监管已经持续了较长时间,很多风险券商已经逐步被淘汰。而与此同时行业风险正在逐步减小。近期,《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开始征求意见,不仅将大大提升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水平,而且将进一步加速行业整合的进程。通过风险控制要求的硬指标,将部分仍存在较大风险的券商挡在行业门外,将大大降低行业的整体风险水平。从《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包括了对券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指标要求。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也可以看作是在为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作风控准备。 不论怎样,我国内地证券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市场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也相对较低,因此难以直接采用市场化的融资融券模式,而应吸取日本和中国台湾的经验和教训,建立过渡性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模式,等时机成熟后再转为市场化模式。 编辑本段间接融资的特征 (1)间接性。在间接融资中,资金需求者和资金初始供应者之间不发生直接借贷关系;资金需求者和初始供应者之间由金融中介发挥桥梁作用。资金初始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只是与金融中介机构发生融资关系。 (2)相对的集中性。间接融资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在多数情况下,金融中介并非是对某一个资金供应者与某一个资金需求者之间一对一的对应性中介;而是一方面面对资金供应者群体,另一方面面对资金需求者群体的综合性中介,由此可以看出,在间接融资中,金融机构具有融资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3)信誉的差异性较小。由于间接融资相对集中于金融机构,世界各国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一般都较严格,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也多受到相应稳健性经营管理原则的约束,加上一些国家还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因此,相对于直接融资来说,间接融资的信誉程度较高,风险性也相对较小,融资的稳定性较强。 (4)全部具有可逆性。通过金融中介的间接融资均属于借贷性融资,到期均必须返还,并支付利息,具有可逆性。 (5)融资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在间接融资中,资金主要集中于金融机构,资金贷给谁不贷给谁,并非由资金的初始供应者决定,而是由金融机构决定。对于资金的初始供应者来说,虽然有供应资金的主动权,但是这种主动权实际上受到一定的*。因此,间接融资的主动权在很大程度上受金融中介支配。 需要说明的是,融资还可以从其他不同的角度加以分类。例如,从资金融通是否付息和是否具有返还性,融资可以被划分为借贷性融资或者投资性融资;从融资的形态不同,可以划分为货币性融资和实物性融资;从融资双方国别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国内融资和国际融资;从融资币种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币融资和外汇融资;从期限长短可以划分为长期融资、中期融资以及短期融资;从融资的目的是否具有*性,可以分为*性融资和商业性融资;从融资是否具有较大风险,可以划分为风险性融资和稳健性融资等。上述各类融资方式相互交错,均寓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这两种融资方式之中,而不是独立于这两种融资方式之外。 从不同角度对不同融资方式加以观察,就会发现不同的融资方式具有不同的作用特点。考察不同融资方式的不同特点,对于客户根据需要选择特定的融资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本段警惕三类融资诈骗以投资为名,要企业缴纳不必要的费用 以投资为名,要融资企业交纳的各种考察费、立项费及保证金等。 这些费用从几万元、几十万元到百余万元不等,均要求企业支付以后才能帮忙融资。“正规私募股权基金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费用,当他们决定投资一家公司或将一家公司纳入考察范围时,会自行支付差旅费、管理费及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等费用。巧立名目收费的企业往往不是正规投资公司。”姜华说,“同时,在有限合伙制PE里,基金管理人就是GP(普通合伙人),所以融资企业不能存侥幸心理,觉得小恩小惠就可以让这些人将数千万元资金投给你。因为投资里面有他自己的钱,他会非常小心地把控风险,‘给钱’往往适得其反。” 勾结第三方机构进行诈骗 即投资公司本身并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在考察投资过程中会表示:“项目还是比较好的,但是需要包装、策划,要找指定的中介机构做商业计划书,或者必须找某某会计师事务所、某某评估机构进行财务处理及评估。”企业向这些中介机构“交钱”之后,中介机构会与投资公司分成,之后投资公司却可能以种种理由,使投资计划不了了之。 利用*,要求企业提供保证金 利用国家金融*,以提供大额存款、银行保函等帮助企业贷款的方式,要求企业提交订金。 “假投资公司提供的协议上一般会规定,《银行保函》开出并由项目方银行核保后,项目方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手续费,并要求一周最多两周内项目方银行必须放贷,如不能放贷则不负任何责任。”姜华说。 “但事实上,大额存单、有价证券抵押贷款的陷阱利用的就是时间差,即出资方给融资方的有效时间内,银行上级部门的核准手续根本办不下来,这样出资方就堂而皇之地吃掉融资方先期交付的保证金。”姜华提醒,“在当前我国产权投资领域缺少相应法律监管的情况下,上述行骗手段有的能够诉诸法律,但有的打的是擦边球,企业追索困难。所以提醒有意进行融资的企业,在一开始就要有所警惕。” 编辑本段创新融资策略 一、无形资产资本化策略 二、特许经营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三、交钥匙工程策略 四、回购式契约策略 五、BOT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六、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七、DEG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八、申请世界银行IFC无担保抵押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九、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策略 十、成立财务公司策略 十一、产业投资基金策略 十二、重组改造不良资产商业银行策略 十三、行业资产重组策略 十四、资产证券化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十五、员工持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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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0 06:19
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前者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策权。权益性融资构成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有权获得企业的红利,但无权撤退资金。融资方式 第一种是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
目中撤股。这种方式多为国外基金所采用。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国外基金比较多,所以以这种方式投资的话国内公司的性质就要改为中外合资。 第二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方的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起码能够贴现80%。但问题是公司账户上有一亿元银行能否开出一亿元的承兑。很可能只有开出80%到90%的银行承兑出来。就是开出100%的银行承兑出来,那公司帐户上的资金银行允许你用多少还是问题。这就要看公司的级别和跟银行的关系了。另外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规定,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现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用款时间长的话很麻烦。 第三种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本身是违反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银行开一个账户,将指定金额存进自己的账户。然后跟银行签定一个协议。承诺该笔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挪用。银行根据这个金额给项目方小于等于同等金额的贷款。注:这里的承诺不是对银行进行质押。是不同意拿这笔钱进行质押的。同意质押的是另一种融资方式叫做大额质押存款。当然,那种融资方式也有其违反银行规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银行签一个保证到期前30天收款平仓的承诺书。实际上他拿到这个东西之后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银行进行再贷款的。 第五种融资的方式(第四种是大额质押存款)是银行信用证。国家有*对于全球性的商业银行如花旗等开出的同意给企业融资的银行信用证视同于企业帐户上已经有了同等金额的存款。过去很多企业用这个银行信用证进行圈钱。所以现在国家的*进行了稍许的变动,国内的企业现在很难再用这种办法进行融资了。只有国外独资和中外合资的企业才可以。所以国内企业想要用这种方法进行融资的话首先必须改变企业的性质。 第六种融资的方式是委托贷款。所谓委托贷款就是投资方在银行为项目方设立一个专款账户,然后把钱打到专款账户里面,委托银行放款给项目方。这个是比较好操作的一种融资形式。通常对项目的审查不是很严格,要求银行作出向项目方负责每年代收利息和追还本金的承诺书。当然,不还本的只需要承诺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种融资方式是直通款。所谓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资。这个对项目的审查很严格往往要求固定资产的抵押或银行担保。利息也相对较高。多为短期。个人所接触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种融资方式就是对冲资金。现在市面上有一种不还本不付息的委托贷款就是典型的对冲资金。 第九种融资方式是贷款担保。现在市面上多投资担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银行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资金。 编辑本段融资技巧 创业致富投资的获得除创企业项目和企业家的素质外,还需一定的融资技巧。在和投资人正式讨论投资计划之前,企业家需做好四个方面的心理准备。 1、准备应对各种提问 一些小企业通常会认为自己对所从事的投资项目和内容非常清楚,但是你还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充分准备,不仅要自己想,更重要的是让别人问。企业家可以请一些外界的专业顾问和敢于讲话的行家来模拟这种提问过程,从而使自己思得更全,想得更细,答得更好。 2、准备应对投资人对管理的查验 也许你为自己多年来取得的成就而自豪,但是投资人依然会对你的投资管理能力表示怀疑,并会问道:你凭什么可以将投资项目做到设想的目标?大多数人可能对此反应过敏,但是在面对投资人时,这样的怀疑却是会经常碰到的,这已构成了投资人对创业企业进行检验的一部分,因此企业家需要正确对待。 3、准备放弃部分业务 在某些情况下,投资人可能会要求企业家放弃一部分原有的业务,以使其投资目标得以实现。放弃部分业务对那些业务分散的企业来说,既很现实又确有必要,在投入资本有限的情况下,企业只有集中资源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准备作出妥协 从一开始,企业家就应该明白,像自己的目标和创业投资人的目标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在正式谈判之前,企业家要做的一项最重要的决策就是:为了满足投资人的要求,企业家自身能作出多大的妥协。一般来讲,由于创业资本不愁找不到项目来投资,寄望于投资人来作出种种妥协是不大现实的,所以企业家作出一定的妥协也是确有必要的。 编辑本段融资融券的可选模式 通过对国际上两种主流模式的对比可以发现,券商直接提供融资融券的国家和地区,都具有经济市场化程度很高、信用环境很好的特征。欧美的制度是在市场的历史进程中自发地形成和发展,并由法规制度加以限定和完善的。而日本和中国台湾的制度都是战后在证券市场欠发达、交易机制不完善、整个金融制度不健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而其制度从一开始就有别于美国,具备*控制的性质。 针对我国证券行业和证券公司尚不成熟的特点。监管部门在融资融券推出之前,也开始加快对证券公司的规范工作。监管部门对证券业实行摸底和分类监管已经持续了较长时间,很多风险券商已经逐步被淘汰。而与此同时行业风险正在逐步减小。近期,《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开始征求意见,不仅将大大提升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水平,而且将进一步加速行业整合的进程。通过风险控制要求的硬指标,将部分仍存在较大风险的券商挡在行业门外,将大大降低行业的整体风险水平。从《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包括了对券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指标要求。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也可以看作是在为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作风控准备。 不论怎样,我国内地证券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市场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也相对较低,因此难以直接采用市场化的融资融券模式,而应吸取日本和中国台湾的经验和教训,建立过渡性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模式,等时机成熟后再转为市场化模式。 编辑本段间接融资的特征 (1)间接性。在间接融资中,资金需求者和资金初始供应者之间不发生直接借贷关系;资金需求者和初始供应者之间由金融中介发挥桥梁作用。资金初始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只是与金融中介机构发生融资关系。 (2)相对的集中性。间接融资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在多数情况下,金融中介并非是对某一个资金供应者与某一个资金需求者之间一对一的对应性中介;而是一方面面对资金供应者群体,另一方面面对资金需求者群体的综合性中介,由此可以看出,在间接融资中,金融机构具有融资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3)信誉的差异性较小。由于间接融资相对集中于金融机构,世界各国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一般都较严格,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也多受到相应稳健性经营管理原则的约束,加上一些国家还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因此,相对于直接融资来说,间接融资的信誉程度较高,风险性也相对较小,融资的稳定性较强。 (4)全部具有可逆性。通过金融中介的间接融资均属于借贷性融资,到期均必须返还,并支付利息,具有可逆性。 (5)融资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在间接融资中,资金主要集中于金融机构,资金贷给谁不贷给谁,并非由资金的初始供应者决定,而是由金融机构决定。对于资金的初始供应者来说,虽然有供应资金的主动权,但是这种主动权实际上受到一定的*。因此,间接融资的主动权在很大程度上受金融中介支配。 需要说明的是,融资还可以从其他不同的角度加以分类。例如,从资金融通是否付息和是否具有返还性,融资可以被划分为借贷性融资或者投资性融资;从融资的形态不同,可以划分为货币性融资和实物性融资;从融资双方国别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国内融资和国际融资;从融资币种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币融资和外汇融资;从期限长短可以划分为长期融资、中期融资以及短期融资;从融资的目的是否具有*性,可以分为*性融资和商业性融资;从融资是否具有较大风险,可以划分为风险性融资和稳健性融资等。上述各类融资方式相互交错,均寓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这两种融资方式之中,而不是独立于这两种融资方式之外。 从不同角度对不同融资方式加以观察,就会发现不同的融资方式具有不同的作用特点。考察不同融资方式的不同特点,对于客户根据需要选择特定的融资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本段警惕三类融资诈骗以投资为名,要企业缴纳不必要的费用 以投资为名,要融资企业交纳的各种考察费、立项费及保证金等。 这些费用从几万元、几十万元到百余万元不等,均要求企业支付以后才能帮忙融资。“正规私募股权基金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费用,当他们决定投资一家公司或将一家公司纳入考察范围时,会自行支付差旅费、管理费及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等费用。巧立名目收费的企业往往不是正规投资公司。”姜华说,“同时,在有限合伙制PE里,基金管理人就是GP(普通合伙人),所以融资企业不能存侥幸心理,觉得小恩小惠就可以让这些人将数千万元资金投给你。因为投资里面有他自己的钱,他会非常小心地把控风险,‘给钱’往往适得其反。” 勾结第三方机构进行诈骗 即投资公司本身并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在考察投资过程中会表示:“项目还是比较好的,但是需要包装、策划,要找指定的中介机构做商业计划书,或者必须找某某会计师事务所、某某评估机构进行财务处理及评估。”企业向这些中介机构“交钱”之后,中介机构会与投资公司分成,之后投资公司却可能以种种理由,使投资计划不了了之。 利用*,要求企业提供保证金 利用国家金融*,以提供大额存款、银行保函等帮助企业贷款的方式,要求企业提交订金。 “假投资公司提供的协议上一般会规定,《银行保函》开出并由项目方银行核保后,项目方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手续费,并要求一周最多两周内项目方银行必须放贷,如不能放贷则不负任何责任。”姜华说。 “但事实上,大额存单、有价证券抵押贷款的陷阱利用的就是时间差,即出资方给融资方的有效时间内,银行上级部门的核准手续根本办不下来,这样出资方就堂而皇之地吃掉融资方先期交付的保证金。”姜华提醒,“在当前我国产权投资领域缺少相应法律监管的情况下,上述行骗手段有的能够诉诸法律,但有的打的是擦边球,企业追索困难。所以提醒有意进行融资的企业,在一开始就要有所警惕。” 编辑本段创新融资策略 一、无形资产资本化策略 二、特许经营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三、交钥匙工程策略 四、回购式契约策略 五、BOT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六、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七、DEG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八、申请世界银行IFC无担保抵押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九、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策略 十、成立财务公司策略 十一、产业投资基金策略 十二、重组改造不良资产商业银行策略 十三、行业资产重组策略 十四、资产证券化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十五、员工持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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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前者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策权。权益性融资构成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有权获得企业的红利,但无权撤退资金。融资方式 第一种是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
目中撤股。这种方式多为国外基金所采用。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国外基金比较多,所以以这种方式投资的话国内公司的性质就要改为中外合资。 第二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方的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起码能够贴现80%。但问题是公司账户上有一亿元银行能否开出一亿元的承兑。很可能只有开出80%到90%的银行承兑出来。就是开出100%的银行承兑出来,那公司帐户上的资金银行允许你用多少还是问题。这就要看公司的级别和跟银行的关系了。另外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规定,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现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用款时间长的话很麻烦。 第三种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本身是违反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银行开一个账户,将指定金额存进自己的账户。然后跟银行签定一个协议。承诺该笔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挪用。银行根据这个金额给项目方小于等于同等金额的贷款。注:这里的承诺不是对银行进行质押。是不同意拿这笔钱进行质押的。同意质押的是另一种融资方式叫做大额质押存款。当然,那种融资方式也有其违反银行规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银行签一个保证到期前30天收款平仓的承诺书。实际上他拿到这个东西之后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银行进行再贷款的。 第五种融资的方式(第四种是大额质押存款)是银行信用证。国家有*对于全球性的商业银行如花旗等开出的同意给企业融资的银行信用证视同于企业帐户上已经有了同等金额的存款。过去很多企业用这个银行信用证进行圈钱。所以现在国家的*进行了稍许的变动,国内的企业现在很难再用这种办法进行融资了。只有国外独资和中外合资的企业才可以。所以国内企业想要用这种方法进行融资的话首先必须改变企业的性质。 第六种融资的方式是委托贷款。所谓委托贷款就是投资方在银行为项目方设立一个专款账户,然后把钱打到专款账户里面,委托银行放款给项目方。这个是比较好操作的一种融资形式。通常对项目的审查不是很严格,要求银行作出向项目方负责每年代收利息和追还本金的承诺书。当然,不还本的只需要承诺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种融资方式是直通款。所谓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资。这个对项目的审查很严格往往要求固定资产的抵押或银行担保。利息也相对较高。多为短期。个人所接触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种融资方式就是对冲资金。现在市面上有一种不还本不付息的委托贷款就是典型的对冲资金。 第九种融资方式是贷款担保。现在市面上多投资担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银行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资金。 编辑本段融资技巧 创业致富投资的获得除创企业项目和企业家的素质外,还需一定的融资技巧。在和投资人正式讨论投资计划之前,企业家需做好四个方面的心理准备。 1、准备应对各种提问 一些小企业通常会认为自己对所从事的投资项目和内容非常清楚,但是你还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充分准备,不仅要自己想,更重要的是让别人问。企业家可以请一些外界的专业顾问和敢于讲话的行家来模拟这种提问过程,从而使自己思得更全,想得更细,答得更好。 2、准备应对投资人对管理的查验 也许你为自己多年来取得的成就而自豪,但是投资人依然会对你的投资管理能力表示怀疑,并会问道:你凭什么可以将投资项目做到设想的目标?大多数人可能对此反应过敏,但是在面对投资人时,这样的怀疑却是会经常碰到的,这已构成了投资人对创业企业进行检验的一部分,因此企业家需要正确对待。 3、准备放弃部分业务 在某些情况下,投资人可能会要求企业家放弃一部分原有的业务,以使其投资目标得以实现。放弃部分业务对那些业务分散的企业来说,既很现实又确有必要,在投入资本有限的情况下,企业只有集中资源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准备作出妥协 从一开始,企业家就应该明白,像自己的目标和创业投资人的目标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在正式谈判之前,企业家要做的一项最重要的决策就是:为了满足投资人的要求,企业家自身能作出多大的妥协。一般来讲,由于创业资本不愁找不到项目来投资,寄望于投资人来作出种种妥协是不大现实的,所以企业家作出一定的妥协也是确有必要的。 编辑本段融资融券的可选模式 通过对国际上两种主流模式的对比可以发现,券商直接提供融资融券的国家和地区,都具有经济市场化程度很高、信用环境很好的特征。欧美的制度是在市场的历史进程中自发地形成和发展,并由法规制度加以限定和完善的。而日本和中国台湾的制度都是战后在证券市场欠发达、交易机制不完善、整个金融制度不健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而其制度从一开始就有别于美国,具备*控制的性质。 针对我国证券行业和证券公司尚不成熟的特点。监管部门在融资融券推出之前,也开始加快对证券公司的规范工作。监管部门对证券业实行摸底和分类监管已经持续了较长时间,很多风险券商已经逐步被淘汰。而与此同时行业风险正在逐步减小。近期,《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开始征求意见,不仅将大大提升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水平,而且将进一步加速行业整合的进程。通过风险控制要求的硬指标,将部分仍存在较大风险的券商挡在行业门外,将大大降低行业的整体风险水平。从《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包括了对券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指标要求。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也可以看作是在为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作风控准备。 不论怎样,我国内地证券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市场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也相对较低,因此难以直接采用市场化的融资融券模式,而应吸取日本和中国台湾的经验和教训,建立过渡性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模式,等时机成熟后再转为市场化模式。 编辑本段间接融资的特征 (1)间接性。在间接融资中,资金需求者和资金初始供应者之间不发生直接借贷关系;资金需求者和初始供应者之间由金融中介发挥桥梁作用。资金初始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只是与金融中介机构发生融资关系。 (2)相对的集中性。间接融资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在多数情况下,金融中介并非是对某一个资金供应者与某一个资金需求者之间一对一的对应性中介;而是一方面面对资金供应者群体,另一方面面对资金需求者群体的综合性中介,由此可以看出,在间接融资中,金融机构具有融资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3)信誉的差异性较小。由于间接融资相对集中于金融机构,世界各国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一般都较严格,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也多受到相应稳健性经营管理原则的约束,加上一些国家还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因此,相对于直接融资来说,间接融资的信誉程度较高,风险性也相对较小,融资的稳定性较强。 (4)全部具有可逆性。通过金融中介的间接融资均属于借贷性融资,到期均必须返还,并支付利息,具有可逆性。 (5)融资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在间接融资中,资金主要集中于金融机构,资金贷给谁不贷给谁,并非由资金的初始供应者决定,而是由金融机构决定。对于资金的初始供应者来说,虽然有供应资金的主动权,但是这种主动权实际上受到一定的*。因此,间接融资的主动权在很大程度上受金融中介支配。 需要说明的是,融资还可以从其他不同的角度加以分类。例如,从资金融通是否付息和是否具有返还性,融资可以被划分为借贷性融资或者投资性融资;从融资的形态不同,可以划分为货币性融资和实物性融资;从融资双方国别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国内融资和国际融资;从融资币种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币融资和外汇融资;从期限长短可以划分为长期融资、中期融资以及短期融资;从融资的目的是否具有*性,可以分为*性融资和商业性融资;从融资是否具有较大风险,可以划分为风险性融资和稳健性融资等。上述各类融资方式相互交错,均寓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这两种融资方式之中,而不是独立于这两种融资方式之外。 从不同角度对不同融资方式加以观察,就会发现不同的融资方式具有不同的作用特点。考察不同融资方式的不同特点,对于客户根据需要选择特定的融资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本段警惕三类融资诈骗以投资为名,要企业缴纳不必要的费用 以投资为名,要融资企业交纳的各种考察费、立项费及保证金等。 这些费用从几万元、几十万元到百余万元不等,均要求企业支付以后才能帮忙融资。“正规私募股权基金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费用,当他们决定投资一家公司或将一家公司纳入考察范围时,会自行支付差旅费、管理费及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等费用。巧立名目收费的企业往往不是正规投资公司。”姜华说,“同时,在有限合伙制PE里,基金管理人就是GP(普通合伙人),所以融资企业不能存侥幸心理,觉得小恩小惠就可以让这些人将数千万元资金投给你。因为投资里面有他自己的钱,他会非常小心地把控风险,‘给钱’往往适得其反。” 勾结第三方机构进行诈骗 即投资公司本身并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在考察投资过程中会表示:“项目还是比较好的,但是需要包装、策划,要找指定的中介机构做商业计划书,或者必须找某某会计师事务所、某某评估机构进行财务处理及评估。”企业向这些中介机构“交钱”之后,中介机构会与投资公司分成,之后投资公司却可能以种种理由,使投资计划不了了之。 利用*,要求企业提供保证金 利用国家金融*,以提供大额存款、银行保函等帮助企业贷款的方式,要求企业提交订金。 “假投资公司提供的协议上一般会规定,《银行保函》开出并由项目方银行核保后,项目方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手续费,并要求一周最多两周内项目方银行必须放贷,如不能放贷则不负任何责任。”姜华说。 “但事实上,大额存单、有价证券抵押贷款的陷阱利用的就是时间差,即出资方给融资方的有效时间内,银行上级部门的核准手续根本办不下来,这样出资方就堂而皇之地吃掉融资方先期交付的保证金。”姜华提醒,“在当前我国产权投资领域缺少相应法律监管的情况下,上述行骗手段有的能够诉诸法律,但有的打的是擦边球,企业追索困难。所以提醒有意进行融资的企业,在一开始就要有所警惕。” 编辑本段创新融资策略 一、无形资产资本化策略 二、特许经营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三、交钥匙工程策略 四、回购式契约策略 五、BOT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六、项目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七、DEG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八、申请世界银行IFC无担保抵押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九、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策略 十、成立财务公司策略 十一、产业投资基金策略 十二、重组改造不良资产商业银行策略 十三、行业资产重组策略 十四、资产证券化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十五、员工持股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