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9:3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5:27
一、反担保符合法律规定
二、该反担保物性质属于动产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三、这种反担保一般出现在以下情况中:
债务人自己有财产可供抵押、质押的,一般可直接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尽管这种物的担保较为可靠,但债权人出于以下某种考虑也可能不愿接受:
(1)希望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能够便捷地从保证人处获得金钱偿付;
(2)避免抵押物登记或质押物运输、保管等方面的麻烦;
(3)担扰担保物日后处理不便,而折价给自己又无使用价值等。
在这种情况下,即需要由第三人(担保公司)向债权人提供其满意的保证担保,再由债务人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与本担保恰当搭配、以满足当事人的各种需要、维系交易安全并避免担保之风险。
“百度法律达人团”为您解答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