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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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4:46
法律分析:对在南宁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各类专业人才,实行“零门槛”入户*,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随迁;取消父母投靠子女“男性需满55周岁、女性需满55周岁”年龄*的规定;参军入城人员可直接办理城镇居民户口 部分无户口人员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等等。
法律依据:《南宁市*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
第九条 给予人才落户便利。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和身份证、初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凭国家职业资格证和身份证,可在全市城镇范围内自主申请落户。
第十条 给予急需紧缺外籍人员来邕工作便利。本科及以上急需紧缺外籍人员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可向市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向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
第十一条 给予急需紧缺人才安居支持。按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类别分类实施首次购房补贴:A类人才200万元;B类人才120万元;C类人才60万元;新引入到我市重点支持企业目录和教育、卫生等重点专业技术领域的D类、E类人才,分别最高予以40万元、20万元。未享受购房补贴的,按规定给予申请租住人才住房优惠。
第十二条 为急需紧缺人才提供医疗便利。实施高层次人才优诊服务,开通绿色通道,经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可凭“南宁英才卡”在市属定点合作医院享受24小时预约就诊、专人接待、导诊和一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等服务,健康体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
第十三条 为急需紧缺人才提供子女入学便利。对我市引进的A、B、C类人才的子女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转)学的,凭有关证明材料和“南宁英才卡”,由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家庭实际住址协调就近入(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