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4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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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06:05
1948年数学博士约翰?纳什进入普林斯顿大学,他最为人瞩目的研究成果是1950年的博士论文,作为这篇论文的连锁反应,导致了另外两篇论文的发表,一篇是1950年的《N人博弈中的均衡点》,一篇是1951年的《非合作博弈》。在这些论文中纳什重点阐述了非合作博弈,并且指出了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的区别,在对非合作博弈的阐述中包含了一些重要的概念,例如任意人数、局中人和任意偏好等一些重要的通用概念,这些概念奠定了纳什均衡的理论基石。在一种纳什均衡的情况下,所有局中人的预期都得到满足,他们所选择的策略都是最优的。
“假设有n个局中人参与博弈,给定其他人策略的条件下,每个局中人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从而使自己效用最大化。所有局中人策略构成一个策略组合。纳什均衡指的是这样一种策略组合,这种策略组合由所有参与人的最优策略组成。即在给定别人策略的情况下,没有人有足够理由打破这种均衡。因为均衡打破对自己没有好处,会让自己有更多的损失而不是利益。”以上是纳什均衡的定义,有一个关于“纳什均衡”的最好说明就是“囚徒困境”,后面我们会详细谈到。
在“纳什均衡”里,局中人都确信他可以选择最好的策略来战胜对方的策略,当然是在其他参与人策略决定已经给定的情况下。换言之,就是至少局内人认为他自己的策略是最优的,对自己也最为有利,但是也许事实未必是这样。从纳什均衡理论出发,我们看到,在局中人单独地看来最优的策略也许并不是最有利的,选择在目前看来有好处的策略并不一定对未来和长远有利。
从这里我们得到一个很不愿意看到的悖论:从自利的角度出发,结果不但对自己不利也对别人不利。从这个角度来说,纳什均衡提出的悖论实际上动摇了西方经济学的基石。所以,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共赢和合作是对双方而言有利的策略,但是必须符合规律:你想让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怎样对待别人,当然他们也得按这种方式行事才行,也就是中国的古语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前提是人所不欲,勿施于我。其次,在现实的世界里,合作要比非合作少,而纳什均衡本身是一种非合作博弈均衡,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纳什均衡是对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的合作博弈理论的重大发展,甚至可以说是一场*。
现在我们身边经常会遇到很多的价格战,比如家电大战,报业大战等,毋庸置疑的是这种大战的最终受益者是我们消费者,其实各个企业打价格战的结局也是一个纳什均衡,导致的结果是厂家无利可图,都没钱可赚,因为博弈双方的最终平衡点的利润是零。竞争的结果是稳定的,变成了一个纳什均衡,这个结果是企业不愿意看到的。
同质化的成功品牌基本上都有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他们之间通过各种战略进行着博弈,在这个竞争的过程中发展自己,从而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博弈双方通过战略上的选择最终达到一个平衡的状态,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更是在合作和共赢,而不仅仅是竞争。竞争这个词会让人觉得是你争我夺的残酷局面,比如我们会说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是竞争者而不是博弈者,因为博弈除了包含竞争之外还存在着一些其他因素,真正的博弈追求的是一种合作,共赢或者说竞争合作并存的结果。单纯地以竞争来阐述博弈是苍白和单薄的,是不全面的。
以麦当劳与肯德基为例,它们在品牌成长中并没有争个你死我活,而是共同把快餐的市场做大,这样它们留给自己的蛋糕自然也就大了,它们共同成长,拉大了和后面跟进者的距离,这对我们很有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