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4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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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9:27
《*》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首先,在我国.国家、社会、集体同个人的利益从根本上说是相互一致的,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也包括着个人的利益,无数个人利益汇聚成国家、社会与集体的利益。因此,维护或者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也就相应地维护或者损害了个人的利益。但是,个人利益同国家、社会、集体利益的一致,毕竟是总体上、根本上的一致,在局部或非根本利益上还是有差异的。由于公民确实有其个人特殊利益,基于公民个人思想道德与文化本质等方面的差异,当公民个人不适当地行使自由和权利时就可能发生利益冲突。为了防止发生利益冲突,就必须将自己的自由和权利约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其次,公民是互相平等的,公民的自由与权利是互相对等的,只有互相保护,才能互相实现权利。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9:28
图书馆借几本法律方面的书,都有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9:28
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含义: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9:29
你可以找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