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的义务有哪些?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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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4 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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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6 05:31
投保人的主要义务有:
1、缴纳保险费。
2、如实告知。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应将保险财产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
3、危险增加通知。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当被保险人财产危险程度增加时,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4、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便其迅速调查取证和处理。
5、防灾防损和施救。投保人应遵守国家消防、安全和劳动保护等规定,维护被保险财产或被保险人的安全;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被保险财产的损失。
6、提供有关证明、单据和资料。投保人请求给付保险金时,应向保险公司提供证明和资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5:32
投保人: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主体之一。投保人与保险人合称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成为投保人的条件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义务:
1、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的费用,作为保险人依照合同承担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代价。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约定的期间承担保险责任。
财产保险的保险费,一般应在合同成立后一次缴清,经双方特别约定,也可以分期支付,若投保人未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诉请交付,也可通知被保险人终止合同,人身保险费法商交,也可分期支付。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以诉讼方式请求投保人支付。
2、如实告知的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1)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依照合同规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该通知义务的,保险标的因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出险通知义务
出险通知义务即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是指投保人﹑被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其意义在于能使保险人迅速调查、取证,采取适当的方法,防止损失扩大,并为赔偿和给付保险金作准备。
3、及时通知的义务。
4、提供证明、资料的义务。
5、对因自己违法行为而取得的赔偿或给付予以退赔的义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5:32
投保人的义务
1、如实告知的义务
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在订立保险合同,投保人应当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将被保人的状况告知保险公司。
在所有的拒赔案例中,因未如实告知产生的纠纷最多。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投保时如实告知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
曾经闹的轰轰烈烈的香港保诚拒赔事件,起因就是孩子第一次住院的时候客户在监狱服刑中,对于这个状况并不了解,在以后给孩子投保的时候没有告知,结果被拒赔,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确切的结果。
我们买保险是希望风险来临的时候有个保障,而不是想一边病体缠身,一边分出精力来打官司。香港也好,*也罢,保险维权总是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做好如实告知,受益最大的还是我们自己。
2、缴费的义务
按时缴纳保费,这是投保人的首要义务。保险公司的投保流程为提交投保-核保-收费-承保。
保险投保流程
第一期都是收费后承保,一般问题不大。以后的保费则是保险公司委托银行按时从银行卡扣款。如果一时没钱交费,每家保险公司都会有60天的宽限期,在60天内把保费交上即可,宽限期内保障责任继续有效。
一旦过了60天宽限期还未缴费,则保单效力暂时中止,发生保险事故也不赔了。两年内可以申请复效,但复效的时候则需要重新进行健康告知了。所以,尽量不要让你家保单断交!
3、及时通知的义务
出险以后,投保人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导收集资料,申请理赔。
保险事故通知义务
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在出险时没有及时通知,那么对此造成的后果,只能投保人自己来承担了。
一般寿险的追诉时效是5年,重疾险是2年。不过时间越长,对于保险公司界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就越困难,理赔资料的收集也越不利。
我遇到过一个客户,家里三十多张保单,客户老伴儿60来岁,有平安、国寿、太平三家公司的重疾保单。2016年底老伴儿做了一个心脏搭桥手术,当时平安、国寿的业务员都去收集资料,理赔很顺利。太平的业务员发了一个需要资料的短信后就离职了,后续无人跟进,客户自己也因为照顾病人而把这事忘了,直到两年半以后,我给她做保单整理,才想进来还有一份保险没有赔。最终我代表客户和保险公司协商,退还所交有保费。因所交保费和理赔金额差不多,所以客户也还能接受。
但这其中花费的时间、精力也较多。如果在两年前出险就理赔,客户不但不用多交两年保费,还能直接拿到保额,省时也省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5:33
1、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的费用,作为保险人依照合同承担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代价。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约定的期间承担保险责任。
2、通知义务
通知义务是投保人根据合同规定而承担的义务。通知义务主要有两种,一是"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二是危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
(1)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是指订立保险合同时,当事人双方未曾估计到的危险可能性的增加。在保险合同中,"危险增加"是有特定含义的,必须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当事人未估计到的危险性的增加。
(2)出险通知义务
保险合同订立后,如果所投保险的危险事故发生,应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及时通知保险人。
3、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
我国《财产保险合同暂行条例》规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果投保方没有采取措施,保险方对此而遭受扩大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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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6 05:34
投保人主要有以下几种义务:
1、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的费用,作为保险人依照合同承担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代价。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约定的期间承担保险责任。
2、通知义务
通知义务是投保人根据合同规定而承担的义务。通知义务主要有两种,一是"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二是危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
(1)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是指订立保险合同时,当事人双方未曾估计到的危险可能性的增加。在保险合同中,"危险增加"是有特定含义的,必须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当事人未估计到的危险性的增加。
(2)出险通知义务
保险合同订立后,如果所投保险的危险事故发生,应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及时通知保险人。
3、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
我国《财产保险合同暂行条例》规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果投保方没有采取措施,保险方对此而遭受扩大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