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民*职位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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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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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8:02
体检、考察的人员确定后,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组织体检。用人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公示期(公示期为7天)提出。复检只能进行1次,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和人民*、人民*的司法*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有关体检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检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公示期为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详细情况请见:国家公*网
http://www.offcn.com/hngwy/2012/1205/5039_5.html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8:03
有的 我就参加了复检 而且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