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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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9:55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具体的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
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9:5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补助金等)按照市*《淮安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淮政发〔2002〕180号)、原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淮劳社发〔2005〕214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市直企业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淮劳社发〔2008〕240号)文件执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关于调整完善市直企业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淮劳社发〔2008〕240号文件规定:【摘要】您好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2.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一年以上;
3.符合计划生育*。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补助金等)按照市*《淮安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淮政发〔2002〕180号)、原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淮劳社发〔2005〕214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市直企业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淮劳社发〔2008〕240号)文件执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关于调整完善市直企业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淮劳社发〔2008〕240号文件规定:
1、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符合《淮安市市直生育保险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表》的,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分娩医疗费用符合《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库》和《淮安市市直生育保险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表》的,不论甲类乙类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负担目录内费用
3、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4、产前(怀孕第12周起)及生育后3个月以内因本次妊娠引起的合并症和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新生儿出生7天以内符合《淮安市市直生育保险新生儿诊疗项目表》住院医疗费用,3000元以下的部分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3000元以上的部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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