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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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0:16
1、卖主毁约,买方可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2、定金分为几种?3、几种情况下房屋不能过户?律师解读:1、卖房人毁约,要承担三种结果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后拒绝卖房,属于民事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规定,要承担三种违约结果:一是继续履行合同;二是采取措施补救;三是赔偿缺失。这三种违约结果是由买房人选择的。因此,买房人可以不要卖房人返还定金,而要求对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2、定金分三种,“解约定金”不能签定金通常分三种:成约定金、履约定金和解约定金。成约定金是为促使双方签订合同而交的定金,履约定金是保证买房人履约而交的定金,这两种定金方式比较常见。解约定金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只要卖房人双倍返还定金就可以解约,这对卖房人有利,因比比较少见。如果约定了解约定金,买房人就不能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了。3、两种情况下,*不能强制过户首先,看房屋有无抵押,有抵押的房屋须在征得抵押权人(通常是银行)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过户。其次,经济适用房、央产房等上市受限的房屋不能过户。因此,如果买的是这两种类型的房,客观上不能实现过户,*也就不能支付要求继续改造合同的请求,即不能强制过户。法官支招1、应对卖房人毁约“借口“A借口一买房人违约在先对于指责买房人没有按时支付首付款等违约行为时,法官首先要查实,其次衡量这种违约是否会导致卖房人违约。如果买房人只晚交了一两天的房款,就只是轻微瑕疵,不足以让卖房人拒绝履行合同。但反过来,如果买房人确实延迟10多天付款,就有可能给卖房人造成重大损失,卖房人毁约也就可以理解。在这里提醒买房人,要注意按时履行合同约定,且在与对方谈判的过程中要留下录音证据。B借口二配偶对卖房不知情有些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配偶对卖房不知情,就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所以卖房人以这种作为借口来毁约的情况比较多。再者,买房人也可以提供在看房或签约时,卖房者配偶在场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这样,*就可以查清真实情况,从而做出判决。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0:17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如果大家在房屋交易中碰到了对方违约的情况,作为守约一方,法律赋予了我们很多救济手段,比如,我们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可以直接扣罚买方交付的定金、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际损失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还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那这些手段该如何行使呢,如果对方支付的有定金,卖方可以直接扣罚无须向对方通知或解释,如果对方构成了逾期违约或根本违约,卖方可以直接通知解除合同且无须诉讼。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手段主张违约金以或者以实际损失主张损害赔偿,如果卖方仍希望继续交易的,可以通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判决对方支付剩余的房款。
这里律师提醒大家,一旦交易中出现对方违约的情形要及时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一是这些权利具有时效性,超过时效则不能再行使了,二是如果对方在违约的情形下仍然继续交易的话,会产生默认的效力,则我们的权利很可能将无法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