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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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6 14:36
授 权 书
致: (招标人全称)
本授权书宣告:(投标人全称) (职务) (姓名) 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 (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全称) 的(职务) (姓名) 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公路项目名称) 第 合同段(或 大桥)工程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投 标 人: (盖章)
授 权 人: (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在授权书后应附有经公证机关盖章并由公证员签字的公证书,若投标文件中缺少公证书或公证书不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将其作为废标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