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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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21:43
你好,退股是股东法定的权利。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21:44
如果是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协议是可以达到实际的效果的。
股东可以按照在公司成立伊始订立的合同约定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处理。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可以和其他股东协商退出。还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扩展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股权转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 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