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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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2:46
*查封房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同时需要制作笔录,执行人员及保管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到场人员也要签名。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2)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3)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2、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如下:
第二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下列内容:
(一)执行措施开始及完成的时间;
(二)财产的所在地、种类、数量;
(三)财产的保管人;
(四)其他应当记明的事项。
执行人员及保管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到场的,到场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扩展资料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手续如下:
1、*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 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查封会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一般有立案阶段的诉讼保全期、诉讼阶段、执行阶段。从立案开始直至强制执行前的执行阶段是可以继续居住的,强制执行阶段是不能住的。
至于是否强制执行,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许强制执行的。当然,*还会继续查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2:47
*查封房产的情形如下: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2:47
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你不按借贷合同约定按时归还借款本息,对方有权申请*查封你的资产,以确保债权实现。你当前只能及时归还本和息,或是与对方协商,撤销查封。(因无法周知有关情况,回答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