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反覆烂尾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7:2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0 14:00
当楼盘出现烂尾的情况,购房者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根据法律的规定,开发商不能够按时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是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当楼盘烂尾,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同目的已经不能够实现,购房者当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不想要继续履行购房合同,那么购房者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具体采取哪一种方式,由购房者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但是要想要尽快的获得赔偿,那么一定要尽快向*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查封所购的房产以及开发商的其他财产,通常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会欠着多方的款项,购房者要尽快的起诉。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