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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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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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0 23:16
销项税额=63000×17%=1,0710(元)
进项税额=210,000(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销售额折合人民币×(征税率-退税率)(这是在出口方式为“一般贸易”情况下计算公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00×(17%-11%)=1,200(元)
*期末留抵税额=10710-210000+1200=19,8090(元)
免抵退税额=20000×11%=2,200元 因: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所以:应退税额=2200(元)(谁小退谁)
借:其它应收款—应收退税款 2,200
贷:应交税金—应缴*—出口退税 2,00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成本 1,200
贷:应交税金—应缴*—进项税额转出1,200
详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国税发[2002]11号(http://www.chinatax.gov.cn/n480462/n480513/n480979/n554124/996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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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0 23:16
应收账款挂在那家货代公司。
按税法规定属于借权挂靠出口,按规定属于违反税法规定不予办理出口退税。实际操作应视为公司自己经营行为,按正常出口退税操作即可,对方开具*按正常购进处理提进项。代理进出口企业不能代客户做出口退税.
代理出口证明办理程序: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受托方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1、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2、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出口货物专用*;
4、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5、代理销售明细帐;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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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0 23:17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出口退税)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3:17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出口退税)
(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