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疗保险断了一个月有影响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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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9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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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7:52
不能报销了,如果补交也要过3个月才能用,具体参看下面案例:
保险缴费不及时医保报销会推迟,详细你可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最近,市民刘先生前往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医,被医院告知医保中断缴费、医保卡被锁,不能报销医药费。于是,他赶赴市社保局续保并补缴医保费,但令他疑惑的是:续保时,市社保局告知他,就算完成了中断期间医保费的补缴,也不能立即享受医保待遇,必须在3个月等待期满之后才能在医院刷卡报销医药费,并称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刘先生已中断缴纳医保费5个多月,超过了规定的续保期。
“欠费,不是补缴就行了吗?怎么还要等待3个月?”刘先生十分费解。带着这个疑问,记者向市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告知,按照《南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或从单位离职后未能(或已不再)领取失业金的职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发生中断缴费的,续保期为中断首月算起3个月;不补缴或未在续保期内补缴的,续保后的统筹基金支付等待期按首次参保处理;而灵活就业人员的首次参保等待期为自缴费当月算起3个月。由于刘先生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发生中断缴费4个月多月,因此,刘先生在完成补缴后,必须在3个月等待期满后的次月起,才能按规定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即报销医药费。
无独有偶,近日前来市社保局报销生育保险待遇的陈女士也因为存在中断缴费而面临不能报销问题。据陈女士介绍,她原来在一私企工作,今年2月跳槽到一家外企上班,但当时由于某些原因,新公司没有及时为她办理社会保险接续,导致3月份出现了一个月没有缴费的“空当期”;今年8月她产下小宝宝,由于不符合《南宁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被社保局告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为此,市社保局也提醒,按照规定,生育保险只能在单位参保、由单位缴费,并且从怀孕到小孩生产期间,单位必须连续不间断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否则,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市社保局提醒广大市民,市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义务关系对等,为有效维护自身的社保合法权益,广大市民必须依法及时参保缴费,或督促所在单位及时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