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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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9:20
不可以的。
根据《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专用*的纳税人。
第六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第七条
*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时,应填写《代开*专用*缴纳税款申报单》(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专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工本费。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依照税收法律、行*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税务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禁止非法代开*。
第十七条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
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
并限期缴销*。按期缴销*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管理办法(试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9:20
个人是不能到税务局开*专用*的,只有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专用*的纳税人才可以。
根据《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专用*的纳税人。
第七条 *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时,应填写《代开*专用*缴纳税款申报单》(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专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工本费。
扩展资料: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代开专用*岗位申请代开专用*。
代开*岗位确认税款征收岗位传来的征税电子信息与《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上的金额、税额相符后,按照《申报单》、完税凭证和专用*一一对应即“一单一证一票”原则,为*纳税人代开专用*。在防伪税控代开票征税子系统未使用前,代开票岗位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代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管理办法(试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9:21
可以的,需缴纳*及附加。
国税函〔2004〕1024号 :
一、概念界定代开*,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的行为。
二、申请的范围与对象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 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
(二)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的。
(三)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的。
(四)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的。
(五)本条所称有关证明材料,是指:
1、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
扩展资料:
*专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并在误填的专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9:2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服务!已收到您的问题,请稍等!个人是不可以开*专用*的,如果要开*专用*必须由税务机关代开,而且申请代开的个人也不是谁都可以,必须是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申报的时候需要填写申报单,税务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审核纳税人的身份,申报单上的税率是否填写正确,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一切无误后才会代开*。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管理办法》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专用*的纳税人。第六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第八条税款征收岗位接到《申报单》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一)是否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的*纳税人;(二)《申报单》上*征收率填写、税额计算是否正确。审核无误后,税款征收岗位应通过防伪税控代开票征收子系统录入《申报单》的相关信息,按照《申报单》上注明的税额征收税款,开具税收完税凭证,同时收取专用*工本费,按照规定开具有关票证,将有关征税电子信息及时传递给代开*岗位
在防伪税控代开票征税子系统未使用前暂传递纸质凭证。税务机关可采取税银联网划款、银行卡(POS机)划款或现金收取三种方式征收税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9:22
可以的,需缴纳*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