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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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5:44
法律分析:2021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新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
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免征**的公告》规定: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公告如下: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特此公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5:4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免征**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