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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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5:50
在农村中存在着一种现象,就是两个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没有结婚证却又生活在一起,这样的情况有的被人们认为是夫妻,只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已,而有的则被人们认为是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其实在法律上是对这有所区分和规定的。法律上把这样的现象分为两类,一类称之为事实婚姻,即承认其婚姻关系成立,另一类则称之为非法同居关系,法律不承认其婚姻关系,也不保护因这样的关系产生的纠纷。如何区分这样的关系呢,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其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手续,要是不补办,则按同居关系处理。《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对于那些有配偶者却和异性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者,但是并不以夫妻名义的,就构成非法同居关系。倘若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