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5:59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02:54
开发商没有强制规定要给小区业委会筹备组启动资金,这些资金是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的。但是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用房是由开发商提供的。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二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02:54
国家层面没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但有些地方法规有相关条款,不过实际当中也很难执行,特别是对于一些老小区,开发商已经撤出多年,不可能再出钱成立业委会。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02:55
小区首届业委会的启动资金,来源于房产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