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6:0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4:39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的程序如下:
先复印好前3年(2014.2015.2016)每个月的银行缴费(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单,必须银行章清晰(如果不清晰,让银行重新打印一份即可);
在填写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的申请表,一式两份,盖上公章,
在当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申报的时间内递交申请,可以到当地的地税机关咨询申报时间。
带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要盖上公司的公章
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4:39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我单位是期刊类独立法人,我们有总校,人员工资在总校发放,我们单位职工还有审稿费等在期刊社这个独立法人单位发放”,一是刊期和总校均为独立法人;人员工资在总校发放说明人员同总校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总校职工,与总校存在任职和受雇关系。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对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又做了进一步明确: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极其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单位职工取得在期刊社这个独立法人单位审稿费等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不与总校工资共同计税,发放时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执行此项*有误。*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一并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