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6:0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5:37
有不少公司在其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不得拒绝公司合理的加班安排,员工拒绝的,公司可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这样的规定,如何看待其效力?员工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一、加班的前提:员工同意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司安排加班是需要与员工协商的,因为加班需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只有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员工加班。休息权是法定的权利,任何人非依法定程序不可剥夺。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71条规定,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和《劳动部贯彻〈*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除外),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时,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
有HR童鞋不禁要问,我们平时安排员工加班,从来就没有和员工协商,员工一样乖乖的加班了,那又怎么解释呢?
其实,员工接受你的安排进行了加班,说明员工以实际行为与你协商一致了,很好理解啊。
另外注意的是,劳动法对加班时间做了规定,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果超过了法定最长加班时间,将面临行政处罚风险。不过,在劳动争议中,仲裁机构和*只管公司是否支付了加班费,付清了加班费即可,是否超过法定最长加班时间,不关裁判机关的事,因为行政处罚归劳动监察部门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5:37
不合理。因为加班给加班费是劳动法规定的,强制员工加班本身就是*人身自由的行为,还不给加班费,所以不合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5:3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公司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这是违法的,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组织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提问怎么投诉啊
回答弄些证据,直接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提问就是直接不给记工时,算吗
回答这个的话,还是有些不充足
建议在过几天,多收集点证据,找位律师
提问怎么才算充足,也承认了就是不给记,
回答这个的话您看,您是早退导致没记工时,要是说强制加班,然后最后没记工时就是完整的一个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