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运动员的级别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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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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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28 17:13
一、国际级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的称号。
(一)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中,获得男、女团体前三名的运动员(个别成绩很差者除外),获得各单项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二)在国际乒联公布的当年度世界排名表中前十六名的选手;
(三)在国际乒联举办的职业巡回赛总决赛中,获得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
二、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一)凡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正式参赛资格的选手;
(二)凡被列入国际乒联公布的世界排名表前五十名的选手;
(三)在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中获得任何一个项目前八名的运动员。
(四)在国际乒联和中国乒协承认的重大国际比赛上,有世界比赛前十六名队中的四个队(必须有国际乒联和亚乒联公布的优秀选手参加)参加的国际比赛中,获得团体前二名的运动员(申诸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中获胜场次达到50%),获得单项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
(五)在世界青年运动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比赛、世界大学生乒乓球比赛、亚洲青少年锦标赛中,获得团体冠军(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达到50%,其中获胜场次达到50%),获得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
(六)在全运会、全国锦标赛、中国乒协杯赛中,获得团体前四名的运动员(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不少于50%,其中获胜次数达到50%);获得单打比赛前十六名,双打前四名的运动员;
(七)在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青年比赛中获得团体冠军的运动员(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达到50%,其中获胜场次达到50%),获得各单项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
(八)在一个年度的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的比赛中,获得男、女团体前四名的运动员(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中获胜场次达到50%);五至八名的运动员(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不少于三分之二,其中获胜场次达到60%);九至十二名的运动员(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不少于三分之二,其中获胜场次达到70%);
(九)在一个年度的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联赛的比赛中,获得男、女团体前二名的运动员(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达到三分之二;其中获胜场次达到80%);
(十)在全国少年比赛总决赛中获得单打前二名的运动员;
(十一)在一年度的正式比赛中,中国乒协将根据参赛运动员的成绩和技术水平,推荐二名运动健将。
三、一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全运会、全国锦标赛、中国乒协杯比赛中获得团体前十六名的运动员,获得双打比赛前三十二名,单打比赛前六十四名的运动员;
(二)在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青年比赛中,获得团体前八名、单打比赛前十六名的运动员;
(三)在全国少年比赛总决赛中,获得团体前六名的运动员,获得单打比赛前十六名的运动员;
(四)在全国业余少年总决赛中,获得团体前三名,获得单打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四、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成年、青年比赛中获团体前六名,获得各单项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二)在地(市)或相当于省辖市的比赛,以及在各省、市、自治区系统举办的正式比赛中,获得团体赛前三名的运动员(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达到50%,或出场次数达到三分之一,其中获胜场次达到50%,或在关键场次出场比赛为该队获胜作出贡献的),获得各单项比赛前六名的运动员;
(三)在各省、市、自治区举办的少年比赛中,获得单打前八名的运动员。
五、*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员称号:
(一)在省辖市、县一级举行的正式比赛中,获得团体赛前三名的运动员(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达到50%,或出场次数达到三分之一,其中获胜场次达到50%,或在关键场次出场比赛为该队获胜作出贡献的),获得各单项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二)在地(市)或相当于省辖市的少年比赛中,获得单打前八名的运动员。
六、少年级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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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28 18:31
世界排名的计算是有一个规律的,即:
上月的世界排名分+本次参赛的基本分+奖励分(或减罚分)-去年同月参赛基本分
基本分根据所参加的比赛级别不同和所打到的成绩不同有所区别,如一般的公开赛得到冠军有220分,亚军160分,而世乒赛和奥运会冠军则有480分和330分
奖励分(罚分)的产生是根据胜利者(上月排名比失败者低)和失败者上月的分差得到的,奖励分是分差的1/5,罚分是分差的1/30
去年同月基本分,即去年同一个月份参加的比赛所获得的比赛分数,而奖励分或罚分不再追会,如果是世乒赛则分2年扣基本分,奥运会分4年扣
弃权(根据最新规则),弃权方按照输掉比赛罚分(如果其排名在对手之上),基本分将得其弃权之前一轮的分,如:在1/2决赛前弃权,则得到1/4比赛的基本分.而对手可以晋级下一轮,不得战胜他的奖励分.
双打和混双因为合作伙伴可以灵活搭配,经常出现新组合,所以,一般只记基本分和减去年同月基本分,而没有奖励分和罚分
如果连续6个月不参加有国际积分的比赛,将开始扣分,第6个月扣一次,第9个月扣一次,第12个月扣完之后第13个月就退出排名表。每次扣的分数等同于战败给一个0积分的选手的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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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28 20:06
乒乓球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
一、国际级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一)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男、女团体前三名,单项前八名;
(二)国际乒联公布的世界排名表前十六名;
(三)国际乒联举办的职业巡回赛总决赛单项前三名;
(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团体冠军、单项前三名。
二、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一)获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奥青会正式参赛资格的运动员;
(二)列入国际乒联公布的世界排名表前五十名的运动员;
(三)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团体前三名、单项前八名;
(四)国际乒联职业巡回赛前三名;
(五)世界青年运动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世界大学生乒乓球比赛、世界青少年锦标赛、亚洲青少年运动会、亚洲青少年锦标赛团体冠军、单项前三名;
(六)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团体前四名的出场运动员,单打前十六名、双打前八名;
(七)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优秀青少年调赛团体冠军的出场运动员、单项前四名;
(八)全国少年锦标赛团体冠军的出场运动员、单项前二名;
(九)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男、女团体前四名的出场运动员;
(十)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团体冠军的出场运动员、单项前三名。
三、一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团体前十六名的出场运动员、单打前六十四名、双打前三十二名;
(二)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优秀青少年调赛团体前八名的出场运动员、单项前十六名;
(三)全国少年锦标赛团体前四名的出场运动员、单项前八名;
(四)全国少年比赛(南方赛区)团体前二名的出场运动员、单项前四名;
(五)全国少年比赛(北方赛区)团体前二名的出场运动员、单项前四名;
(六)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团体前四名的出场运动员;
(七)国际乒联青少年巡回赛团体冠军的出场运动员、单项前三名;
(八)全国重点单位比赛单项前三名;
(九)全国少儿杯赛总决赛单项前三名;
(十)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及全国中学生比赛团体冠军的出场运动员、单项前三名。
四、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国优秀青少年调赛单打前六十四名、双打前32名;
(二)全国少年锦标赛团体前十六名的出场运动员、单打前三十二名、双打前十六名;
(三)全国少年比赛(南方赛区)团体前八名的出场运动员、单项前十六名;
(四)全国少年比赛(北方赛区)团体前八名的出场运动员、单项前十六名;
(五)全国重点单位比赛团体冠军的出场运动员、单项前八名;
(六)全国少儿杯赛总决赛团体冠军的出场运动员、单项前八名;
(七)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团体前十六名的出场运动员;
(八)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B比赛团体前八名的出场运动员;
(九)全国“开拓杯”、“新星杯”、“向阳杯”、“创新杯”、“奥星杯”、“幼苗杯”、“娃娃杯”、“四环杯”少儿乒乓球比赛11岁组单项前二名、其他年龄组单项第一名;
(十)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举办的综合性运动会团体前八名的出场运动员、单打前十六名、双打前八名;
(十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举办的锦标赛团体前六名的出场运动员、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
五、*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员称号:
(一)市(地、州、盟)举办的比赛团体赛前三名的出场运动员、单项前八名;
(二)市(地、州、盟)举办的少年比赛单项前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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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28 21:57
一、国际级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的称号。
(一)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中,获得男、女团体前三名的运动员(个别成绩很差者除外),获得各单项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二)在国际乒联公布的当年度世界排名表中前十六名的选手;
(三)在国际乒联举办的职业巡回赛总决赛中,获得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
二、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一)凡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正式参赛资格的选手;
(二)凡被列入国际乒联公布的世界排名表前五十名的选手;
(三)在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中获得任何一个项目前八名的运动员。
(四)在国际乒联和中国乒协承认的重大国际比赛上,有世界比赛前十六名队中的四个队(必须有国际乒联和亚乒联公布的优秀选手参加)参加的国际比赛中,获得团体前二名的运动员(申诸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中获胜场次达到50%),获得单项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
(五)在世界青年运动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比赛、世界大学生乒乓球比赛、亚洲青少年锦标赛中,获得团体冠军(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达到50%,其中获胜场次达到50%),获得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
(六)在全运会、全国锦标赛、中国乒协杯赛中,获得团体前四名的运动员(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不少于50%,其中获胜次数达到50%);获得单打比赛前十六名,双打前四名的运动员;
(七)在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青年比赛中获得团体冠军的运动员(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达到50%,其中获胜场次达到50%),获得各单项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
(八)在一个年度的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的比赛中,获得男、女团体前四名的运动员(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中获胜场次达到50%);五至八名的运动员(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不少于三分之二,其中获胜场次达到60%);九至十二名的运动员(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不少于三分之二,其中获胜场次达到70%);
(九)在一个年度的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联赛的比赛中,获得男、女团体前二名的运动员(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达到三分之二;其中获胜场次达到80%);
(十)在全国少年比赛总决赛中获得单打前二名的运动员;
(十一)在一年度的正式比赛中,中国乒协将根据参赛运动员的成绩和技术水平,推荐二名运动健将。
三、一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全运会、全国锦标赛、中国乒协杯比赛中获得团体前十六名的运动员,获得双打比赛前三十二名,单打比赛前六十四名的运动员;
(二)在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青年比赛中,获得团体前八名、单打比赛前十六名的运动员;
(三)在全国少年比赛总决赛中,获得团体前六名的运动员,获得单打比赛前十六名的运动员;
(四)在全国业余少年总决赛中,获得团体前三名,获得单打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四、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成年、青年比赛中获团体前六名,获得各单项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二)在地(市)或相当于省辖市的比赛,以及在各省、市、自治区系统举办的正式比赛中,获得团体赛前三名的运动员(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达到50%,或出场次数达到三分之一,其中获胜场次达到50%,或在关键场次出场比赛为该队获胜作出贡献的),获得各单项比赛前六名的运动员;
(三)在各省、市、自治区举办的少年比赛中,获得单打前八名的运动员。
五、*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员称号。
(一)在省辖市、县一级举行的正式比赛中,获得团体赛前三名的运动员(申请的运动员必须在比赛中出场次数达到50%,或出场次数达到三分之一,其中获胜场次达到50%,或在关键场次出场比赛为该队获胜作出贡献的),获得各单项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二)在地(市)或相当于省辖市的少年比赛中,获得单打前八名的运动员。
六、少年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少年级运动员称号。
(一)代表地(市)(专区、直辖市的区)参加省、区、市以上所举办的少年比赛的运动员;
(二)在不少于二十四名少年运动员参加的正式比赛中,获得单打前四名的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