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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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3:22
改名字是公民的权利,但是一般只有一次,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姓名原则上不予更改。在派出所改名字的流程主要有申请、证明、盖章、打印新的户口本等。具体操作如下:1、写更名申请;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3:2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您的问题我已收到,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稍等片刻,我这边马上回复您~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首先,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包括修改名字的权利;其次,公民要修改名字时要符合以下规定才能修改:1、出于宗教原因,宗教名与世俗名不符,需要改换的,在提交申请、出示证明、审查无误后户口本改名字方可以受理。2、父母再婚等原因需要子女更名。通常,这种原因造成的户口本改名字的情况较多。3、姓名用字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
提问孩子今年12岁,改过一次名字?有文件不能改第二次名字吗?
回答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没有哦
提问那也就是没有明确的文件说不能第二次改。
其实是可以改的
回答*不让二次改名字是不对的,公民的名字是可以进行多次更改的,更改姓名是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的的权利,只要是在理由充分和正当情况,且不违反户籍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原则上是可以进行更改的。
提问好的
那我们这边不让改
我要怎么操作呢?
回答解决办法:可以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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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章的相关规定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起诉,人民*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