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份大学校园内的<社团海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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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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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9 09:56
肇庆学院学生分会、学生社团
宣传海报及宣传横幅管理制度(试行)
各学生分会、学生社团:
为了规范各学生分会、学生社团宣传海报及宣传横幅的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院学生会进一步讨论研究,现公布管理制度(试行)如下:
1.所有宣传海报均须注明保留时间(统一写:请保留到某日),保留时间不得超过四天(除分会评优结果公示为一个星期外),而且保留期不得超过本项活动的日期。如不注明保留时间则其他海报可覆盖。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保留时间者,必须向学院学生会宣传部申请。
2.所有宣传海报及横幅一律不得影响校容。未过期的海报、横幅如已有所损坏的,张贴者要及时整理好;如果无法整理的要及时收回,不得让已残破不堪的宣传海报、横幅影响校容。活动已过期的横幅一定要及时收回。
3.各学生分会、学生社团未经学院团委或学院学生会同意,均不得擅自使用八栋教学楼东门的“科技文化艺术系列讲座”专用展板。
4.已过期的宣传海报、横幅如在最后一天张贴者不自行收回,第二天其他单位可以撕掉然后贴上自己的海报。(注意:撕掉的宣传海报以及用过的双面胶的等要清理干净!)不得恶意破坏宣传海报或横幅,不得覆盖未过保留期的宣传海报(不包括违反本措施第一条规定的海报)。
5.所有宣传海报都要注意落款出此宣传海报的单位以及时间。
6.宣传海报及横幅不得出现错别字,如非特殊情况,一律采用简体字。
7.贴宣传海报时一定要美观、稳固,不得歪歪斜斜;挂横幅时尽量能水平,不要高低不平。
8.对上述违规情况,学院宣传部、社团部将做出登记。本管理措施执行情况将列入“优秀学生分会”及“十佳社团”评优制度。
本管理措施即时生效,解释权归肇庆学院学生会。
欢迎举报违规单位。
接受举报单位:肇庆学院学生会宣传部、社团部。电话:2716045。
希望每个学生单位都能严格遵守以上制度,进一步完善我校宣传海报及横幅的管理,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氛围。
肇庆学院学生会
二○○五年十月
jwc.zqu.e.cn/youth/print.asp?articleid=77
海 报 横 幅 管 理 办 法
鉴于一段时间来我学校海报横幅管理混乱、乱张贴、乱悬挂、乱覆盖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我校各种活动有序、正常的进行,破坏了我校的环境卫生,阻碍了海报横幅的传播作用,在学生会、团委、社团等单位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了发挥海报横幅的正常作用,缓解我校的信息屏障,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量,特制定管理方法如下:
1、凡属校、系学生会,团委,学校正式批准的社团活动中心均可在学校指定的地方张贴宣传品,非上述单位不允许张贴,特殊情况需向有关部门申请,违者将上报学生事务部处理。(学校各部门通知不纳入本规定)
2、学校指定张贴地点是:
(1)校内及宿舍区各正规宣传栏
(2)各教学楼大厅各宣传栏(除黑板外)
(3)宏船楼学生会、团委公告栏
3、海报规格:
(1)一般通知、通告、通报等宣传不超过4K,即半张海报纸大小;
(2)小型宣传画一般不超过一卡;
(3)正式文件(如人事通告、任免、决定、工作计划总结、评估、奖励、处分通报、财务明细表等)必须使用打印稿件复印件,规格不超过8K(含A3);
(4)大型节日或活动,允许制作大型宣传画,规格原则上不加以上*,但必须向学生事务部申请方可张贴悬挂。
4、横幅登记:各单位如欲张贴海报或悬挂活动相关横幅,请于活动申请同时填写横幅海报张贴申请表,写明悬挂内容、悬挂时间、悬挂地点、悬挂数量、所属单位及负责人联系电话,并于审批程序完成后将副表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南洋楼一楼),由值班人员进行整理登记,未经完整程序张贴海报悬挂横幅者以违规计处。
5、 张贴悬挂数量及固定方式:
(1)同一海报在同一时间张贴数量不允许超过6份,每个张贴处海报不超过2张;
(2)同一横幅在同一时间悬挂数量不允许超过2条;
(3)大型节日的大型宣传画实际需要量定;
(4)正式文件最多可张贴7份;
(5)各单位可使用透明胶纸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时请用铁丝或绳子等容易清除物品予以固定,禁止使用双面胶或泡沫胶固定一切宣传物品,违者以违规一次计处。
6、张贴悬挂时间(周期)视具体情况分为:
a) *(有时限性的海报、通知,一般活动之宣传画等)张贴时间1天(24h);
b) 普通(通告性质的海报,活动时间2天以上的宣传画)张贴时间3天(72h);
c) 横幅悬挂时间为4天,自悬挂日起四天内必须撤除(具体活动时间不予考虑);
d) 特殊情况另行申请。(大型活动之大型宣传画,正式文件中属人事、奖惩、决定等);
e) 海报超过粘贴时限后各单位有义务将各自海报自行清理,违者将上报学生事务部处理。
7、管理程序
a) 学生事务部将统一对校园内海报粘贴、横幅悬挂进行管理并由环保部将作海报张贴、横幅悬挂情况记录上报,如有发生任意粘贴或撕毁他人海报、横幅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罚,第一次违规张贴海报(或悬挂横幅)全校通告批评,第二次违规张贴海报(或悬挂横幅)即取消其单位下学年评选优秀单位资格,各单位有权利举报。
b) 海报张贴时限过后,张贴单位有义务清除各自海报。
c) 本方案实施对象为学生会、团委、社团活动中心,宣传海报只能张贴在宣传栏,不能张贴在公告栏和黑板报宣传栏。
d) 学生事务部将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并由环保部全面负责校园内、宿舍区的海报横幅清理监督工作。
e) 学生事务部保留对本规定之修订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仰恩大学学生事务部
学 生 会 环 保 部
二○○五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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