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5:3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1:47
首先我认为提问者自己的想法是偏向于“该绝交”的,他表示这个动漫角色在自己心中的地位非常重要,而他的死党还故意让他知道这件事,还表示恨不得“砍”了他。当然最后这句显然是气话,不过也能看出来他
怒不可遏的心情,尽管我们不知道他喜欢的动漫角色到底是谁,但可以从字里行间看出来,他真的把这个角色当“老婆”了。这种现象近些年来还是蛮常见的,在日本之前有位35岁的男性和虚拟歌姬“初音未来”办了一场婚礼,但初音的
粉丝对此事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有人表示结婚就结婚了,他们幸福就好,这不影响自己喜欢初音,但有人则表示,初音是“我”的老婆,凭什么嫁给那个中年油腻男?初音有自己的*,他不能这样去做。有人对二次元角色究竟有没有*,专门
做过一个讨论,他表示二次元角色是没有*的,就算有权利,也不过是“版权”罢了。我觉得话糙理不糙,但实际上二次元角色不仅没有*,连自己的版权其实是也没有的,版权一般都掌握在她的作者或制作公司手里,如果真的将二次元纸片人当做一个人来看待的话,那她的处境其实还蛮凄凉的。那么我们说回那个
神吐槽,网友究竟应不应该和自己的朋友绝交呢?他喜欢一个动漫角色,但这无碍于别人也喜欢那个动漫角色,而至于有没有看那个角色的本子,这从法律的角度上讲,该网友无权干涉他人的喜好,这官司就算打到天上,也没人会支持的。不过如果这件事的主人公“动漫角色”是人类的话,那事情就很微妙了。至于他自己应不应该为了一个纸片人和朋友分道扬镳,这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大家也没权利去干涉。以上均为个人观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1:47
我觉得并不应该绝交,而是应该深交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1:47
能成为朋友,肯定我喜欢的她也会喜欢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1:48
朋友能够喜欢我所喜欢的,我会很高兴。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1:49
他可能会为我写的本子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