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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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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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9 10:11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
【时间:2006年12月19日】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审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进一步调动审计专业人员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履行*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和中级(审计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第三条 按本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审计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聘任。
第四条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第五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第六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第七条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审计署和人事部共同负责。
审计署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组织考试命题,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或授权组织培训等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审计署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审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审计署联合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审计专业中级资格的外语要求另行规定。
第九条 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审计署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的继续教育。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涂改学历、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 本规定第六条所称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第十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审计、财经工作的人员。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审计署、人事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2月25日由审计署、人事部联合发布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均以本规定为准。
什么是审计专业
1983年,南京审计学院在全国高校中第一个开办了审计学专业。现在基本上所有的财经类院校如山东经济学院都开设了这个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会计和审计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国家审计机关、部门及各单位内部的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从事审计工作以及在学校、研究单位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会计、审计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审计问题的基本能力。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系统地掌握审计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掌握审计的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 3.熟悉国家有关法规和*,了解国内外审计学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4.能运用计算机处理有关会计和审计业务,尤其是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较强的外语和语言文字能力;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经济学 工商管理 主要课程: 经济学、统计学、管理学、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审计学原理、企业财务审计、审计实务、经济效益审计、审计法规、 内部审计学、社会审计、经济法、税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军事训练: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第一学期新生入校后进行军训,时间为2周,学分为2分。 2.劳动教育:由学生处在第一至八学期穿插安排,1个学分。 3.学年论文:学生结合所学专业课程或者教师科研项目利用假期时间进行深入社会调研,并撰写学年论文,新学期开学后由系组织专门教师进行认真评阅。安排在第五学期寒假,1个学分。 4.专业综合模拟实验:会计模拟实验和审计模拟实验,安排在第七学期,共4个学分。 5.毕业实习:原则上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包括行政、企事业单位),若学生自主联系难度较大,由系负责统一安排。实习完毕后,学生要提交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等资料。安排在第八学期,时间为5周,4个学分。 6.毕业论文。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所学专业理论知识,注重结合专业领域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撰写出较高质量的毕业论文。论文既要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同时还要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安排在第八学期,时间为12周,10个学分。 主要专业实验: 1.会计模拟实验:将所学《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等课程结合起来,模拟一个中型制造企业十二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全过程账务处理。 2.审计模拟实验:结合公司治理,在内部控制确定下的抽样审计,审计方法,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审计报告。 修业年限:学制四年,最长可延长在七年以内。 毕业最低学分:165学分。 毕业规定:本专业本科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要求,应获得最低总学分165学分,其中课内必修课程101学分,*性选修课程32学分,任意选修课程10学分,实践教学22学分。另外,课外拓展学分不低于5学分(不包括在最低总学分上)。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