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静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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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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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7:51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防火委员会、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7:51
一、从事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的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核发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作业。
二、安装和维修燃气设备设施及管道,必须由有资质单位负责,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检查维护应每月进行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防护措施。
四、燃气相关安全附件、仪表、管道、阀门及胶管需按要求定期检测检验及维护,有老化、残缺、破损、失灵现象应立即更换。
五、燃气设备设施及管道周边严禁放置危险物品或有腐蚀气体的产生。
六、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过主管部门及安全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七、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并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八、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九、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十、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暗线必须穿管敷设,明线必须要有护套,电缆、电线管、桥架等穿过墙体、楼板的孔、洞应用非燃材料堵塞。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 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电线老化、破损等不安全因素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十一、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部、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十二、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应划定*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十三、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十四、除已办理动火许可证及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单位外,燃气和电气设备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十五、使用明火的部门、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办理动火许可证,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六、超过60W的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或可燃构件上,仓库照明不应大于100W。
十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维修维护,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按安全操作规程切断燃气来源及切断设备电源,并挂警示牌。
十八、对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有关人员,应定期进行再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及专业技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