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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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8:08
你用邮政快递寄东西,邮政快递把你的东西弄丢了。已经一个月了,你拒绝赔偿,可以投诉快递公司。明示权利,你可以这样做。快递员丢了一件,向快递公司投诉,被当成了“球”。快递不见了,他马上联系快递员,快递员却说只是代送,让他找仓库。仓库说找快递员,快递员接着说找代收点。他给快递公司总部打电话,总部让我找仓库...甚至,有的快递公司不是一直人工接电话,只让我们在微信官方账号查询,官网一直是机器人回复。怎样才能沟通好?既然这样,就别怪我们“没心没肺”了!看这里!通过邮局的投诉网站进行投诉,但是要记住,要先向快递公司投诉。如果快递公司七天内不处理投诉或者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邮政总局投诉,否则邮局不受理。而且投诉一定要有证据。当自己的权益受到威胁时,要懂得保存证据以备后用!比如物流信息,快递公司的处理结果等。邮局在网站投诉后,顺利获得了赔偿。网友填写信息后,邮局承诺30天内得到回复,但第二天就接到了快递公司的电话,主动联系处理,态度极好,完全没有被当“球”的感觉。一旦实施投诉,快递员将受到严厉处罚,整个快递公司也会受到警告!在人人都是扒手的时代,我们在乐于“拆”的同时,有时也会遇到令人讨厌的“问题快递员(公司)”。今天就来说说这种情况下如何维权。毕竟快到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剁手节”了。可能有人会问“快递小哥这么辛苦,怎么能抱怨呢?”我想说的是,维护快递小哥的合法劳动权益是快递公司的责任,不是消费者的责任。快递企业应当遵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快递小哥足够的劳动保护。用“快递员辛苦论”绑架消费者,让公众容忍快递公司服务不合格,这是明显的强盗逻辑。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对快递小哥吹毛求疵。每个人,包括我们,在工作中难免会犯各种各样的小错误。如果快递员及时纠正,我想大部分人还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是大错特错(比如缺了一块)而且态度很不好,那就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的权利快递公司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将我们的包裹安全送到我们手中,同时保护好我们的隐私,不能私自开快递。这个相信大家都知道,这里就不赘述了。我想强调一下,根据最新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递投递到约定的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理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理人当面收寄。收件人或代理人有当面验收的权利。”未经允许将快递扔在“菜鸟驿站”或“蜂巢”是违反规定的。有时候代收点很远,快递员未经允许就放在代收点,甚至没有短信通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权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8:09
拿着寄件回执作为凭证,去该快递公司去索赔,不过快递公司理赔有个最高限额,不一定能够如你的愿。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8:09
快递公司上门收的快递然后给弄丢了,里面有很重要的东西给怎么办?找当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