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拘留所被拘留人员要交生活费吗?有这种规定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3:3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4 20:48
拘留所关押期间是不用生活费的,嫌疑人在拘留所期间发生的费用由财政承担,不可以向其家属索要生活费,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机关办案,在正式批捕之前会将嫌疑人拘留,关押在拘留所,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三十七天。
一、拘留所关押期间还要生活费吗? 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间,不交任何费用。全部由财政负担。如果看守所收取,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举报。拘留所经费和被拘留人伙食费按照国家规定列入*财政预算。经费项目和开支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拘留所及其人民*不得向被拘留人收取任何费用。
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机关批准。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二、*机关拘留的手续是怎样的? *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可以协助*机关执行。
*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综上所述,*机关将违法犯罪当事人拘留后,有条件的关押在专门的拘留所,在这个期间,不需要向拘留所缴纳生活费或者伙食费等,这些都是国家财政承担的。如果是普通治安拘留,最长半个月就放人,而刑拘的话则时间比较行,家属可以去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