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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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22:45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标准:
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具有独立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四级:具有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系统集成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系统的有机构成、系统的效率、系统的完整性、系统的灵活性等,简化系统的复杂性,并最终为企业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完整的解决方案。
扩展资料: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总则
根据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1999]1047号)文件的精神,为了有效地组织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报程序。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根据认证和审批分离的原则,按照先由认证机构认证,再由工信部主管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省市)工信部主管部门应明确相应部门作为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各省市资质认证的日常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系统集成资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22:46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标准:
具有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其中,具体四级标准为:
1、一级资质标准: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2、二级资质标准: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3、*资质标准:具有独立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4、四级资质标准:具有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扩展资料:
系统集成的本质就是最优化的综合统筹设计,一个大型的综合计算机网络系统,系统集成包括计算机软件、硬件、操作系统技术、数据库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的集成,以及不同厂家产品选型,搭配的集成。
系统集成所要达到的目标-整体性能最优,即所有部件和成分合在一起后不但能工作,而且全系统是低成本的、高效率的、性能匀称的、可扩充性和可维护的系统。
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1年7月份开始启动系统集成特一级资质的认证和评审工作,旨在推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做大做强,维护国家党政、军队、金融、电信、交通、能源等重要领域安全可靠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保障。
申请系统集成资质企业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资质评审机构提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请登录电子工程建设信息网下载,以下简称《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评审机构依据有关工作规范,组织文审及现场审核工作。对系统集成资质企业提交的重大项目或认为有必要复核的项目,需对其最终用户进行调查、征求意见等,最终形成系统集成资质评审报告。正常情况下,评审机构接受委托后,应在20个工作日完成系统集成资质审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系统集成资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22:46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标准:具有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具有独立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资质基本要求
(1)、企业信誉与社会认可度
(2)、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1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3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5)、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企业人员及环境要求
(6)、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专门人员;
(7)、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8)、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9)、具有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
(10)、从事软件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扩展资料:
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是企业能力与信誉的象征,它对企业的业务范围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招投标或竞争中,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将做为一个重要的约束条件出现。
系统集成资质经营范围:
1、系统集成一级资质标准可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
2、系统集成二级资质标准可以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
3、系统集成*资质标准可以承担中型、小型企业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或者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
4、系统集成四级资质标准可以承担小型企业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或者是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系统集成四级资质标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22:47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3年完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总值1000万元以上;
所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应具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费、软件开发费、系统集成费和技术服务费)应占工程项目总值的30%以上(即不低于300万元);
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企业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近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70%。
4、企业总经理或负责系统集成工作的副总经理具有2年以上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企业具有已获得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以上或硕士以上、且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不少于2年的技术负责人;企业具有助理会计师职称以上的财务负责人。
5、企业具有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和设备,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
6、企业已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能实施。
7、企业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并配备专门人员。
8、企业具有系统的对员工进行新知识 、新技术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
9、企业近3年内没有出现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10、企业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的行为。
扩展资料: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各等级所对应的承担工程的能力:
1、一级资质: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2、二级资质: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3、*资质:具有独立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4、四级资质:具有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22:47
标准如下:
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权关系明确;
2、企业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
3、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30万元;
4、企业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5、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最近年度完成的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
6、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最近年度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7、企业最近年度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8、企业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最近年度无不良行为;
9、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10、已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有专门人员;
1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2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12、具有相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
13、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60%;
14、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2名;
15、具有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根据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1999]1047号)文件的精神,为了有效地组织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报程序。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根据认证和审批分离的原则,按照先由认证机构认证,再由工信部主管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省市)工信部主管部门应明确相应部门作为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各省市资质认证的日常管理工作。
特一级特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1年7月份开始启动系统集成特一级资质的认证和评审工作,旨在推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做大做强,维护国家党政、军队、金融、电信、交通、能源等重要领域安全可靠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保障。
11月6日消息,工信部正式公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特一级企业资质名单,由浪潮、中软、东软和太极四家企业获得。
申请特一级资质所需要的条件:
1、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亿元;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企业资质(以下称一级资质),且取得一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3年;
3、固定资产中电子设备的净值不少于1000万元,无形资产中软件的账面净值不少于1000万元;
4、近三年系统集成年收入均不少于5亿元;
5、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米;
6、申报企业或其关联企业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7、近三年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工商、质检、审计、海关等监管部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意:
对符合基本条件并申报特一级资质的企业,将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特一级企业资质评定指标(试行)》(见附件)进行评审和择优认定。特一级资质从2012年开始每两年评定一次,证书有效期为两年。
企业在获得特一级资质期间如不再满足基本条件,其特一级资质证书将予以取消。
一级资质企业获得特一级资质后,其拥有的一级资质仍然有效,企业须按相关规定参与一级资质的年度监督检查和到期换证等工作。
特一级资质申报和审批程序与一级资质基本一致。
参考资料:计算机系统集成四级资质-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系统集成资质-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