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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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01:55
男、女标准比赛项目为15公里,20公里,半程马拉松,25公里,30公里,马拉松(42.195公里),100公里和公路接力赛跑。
建议公路接力赛跑的距离与马拉松相同。理想路线为一条5000米的环形路线,各段距离分别为5公里,10公里,5公里,10公里,5公里,7.195公里。青年组的公路接力赛跑,建议比赛距离为半程马拉松,各段距离为5公里,5公里,5公里,6.098公里。
建议公路接力赛跑在4月或5月、9—12月举行。
此类赛跑应在公路上进行。如果交通繁忙或环境不适于比赛,赛跑路线可设在路旁的自行车道或人行道上,并加以适当的标志,但不得通过路旁草地等柔软地段。比赛起点和终点可设在田径场内。
建议按标准距离举行公路接力赛跑时,起点和终点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比赛距离的30%。
测量公路赛跑的比赛路线,应在举行比赛的公路上,沿着运动员所能跑过的最短路线进行测量。
建议采用“经过标定的自行车测量法”进行测量。
为防止在以后测量时发生路线长度不够的问题,建议设计路线时加入一个“防止路线缩短系数”作为自行车测量时使用,该系数应为0.1%,这意味着每1公里的路线要有1001米的“测量长度”。
如计划在比赛当天使用临时性设备诸如锥形物、栅栏等标明部分路线的界限,必须最迟在测量时就应确定此类计划,并应在测量报告中附有此类设置的成文规定。
建议在公路上举行标准距离的赛跑,起点和终点之间海拔下降不超过1‰,即每公里下降不超过1米。
应以公里为单位,向运动员显示赛程的距离。
举行公路接力赛跑,应在所跑公路上画出5厘米宽的横线作为每段距离的标记和起点线。在各段起点线前后10米处画一条5厘米宽的横线作为接力区的标志,必须在接力区内完成所有交接程序。
公路赛跑组织者必须保证运动员的安全,组织者应保证中断来往交通,即禁止机动车通行。
在一个项目的进程中,由组委会指派的可清晰识别的医务人员进行的现场医务检查不应被视为是对运动员帮助。
在比赛中,如大会组委会指派的正式医务人员命令某运动员退出比赛,该运动员必须立即执行。这些医务人员应清晰佩戴袖标或穿着背心或其他类似能识别的服装。
各项赛跑的起点和终点应备有饮水和其他适当饮料。
10公里以下各项目应根据天气情况,以2~3公里的间隔距离设置饮水/用水或饮料站。
10公里或10公里以上项目应从起点开始以大约5公里的间隔距离设置饮料站。此外,应在两个饮料站中间设置只供水的饮水/用水站,并可根据天气情况多设置一些。饮料可由大会提供或由运动员自备。自备饮料应放在运动员所指定的饮料站。饮料放置要便于运动员拿取或由经批准的人员递给运动员。运动员在饮料站以外的地方拿取饮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由运动员提供的饮料,自该运动员或其代表上交之时起,应始终处于组委会指派人员的监督之下。参加马拉松赛的男、女运动员年龄应限于在比赛当年12月31日满18周岁及以上者。
公路接力赛跑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准备接力区:准备接力区长度为50米,在距离起点较近的接力区分界线后沿向后50米处画一条5厘米宽的白色横线,以标明准备接力区的位置。
(2)接力带(简称“带”):宽10厘米,长180~200厘米。运动员必须将“带”由肩上斜背至异侧腋下,进入准备接力区后方可取下拿在手中。亦可采用其他经批准的传接器材和方法。
(3)传接“带”:接“带”运动员应在裁判员指挥下,按照同队传“带”运动员跑至接力区准备线时的先后顺序,在接力区内自左至右排列在各自的接“带”位置上。一旦传“带”运动员跑进准备接力区,接“带”运动员不得改变其原来排列的顺序。传接“带”必须在接力区内完成,以“带”为准。交完“带”的运动员从接力区右侧退出比赛路线,退出接力区时不得妨碍其他跑进的运动员。
(4)以各段距离的分界线作为分段计时的终点线。
(5)除计算比赛的团体名次外,还应按成绩计算每段距离的个人名次。如果有一名运动员犯规,则取消全队和犯规运动员的录取资格。但该队跑完各段距离的其他运动员的个人成绩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