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8:2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3:42
是高中教师、初中教师以及小学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
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教师。
2018年9月6日,河南省今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同时,在职称评审中,加大了向农村及特殊群体教师的倾斜力度。
扩展资料:
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制度,是贯彻党*、*人才工作决定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任务,是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学教师职称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3:43
1、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机构教师。
2、普通中小学教师。
3、*初中等中等教育机构教师。
4、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教师的职责:
1、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4、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3:43
中小学教师指的是:高中教师,初中教师以及小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