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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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01:52
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接收银行的不良资产来进行资产置换,这种接收剥离了银行的不良资产。
基于80年代以来我国几大商业银行所遗留下来的巨额不良资产,我国*上个世纪末决定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我国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此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以最大限度来保全国有资产、减少国家损失为主要经营的目标,依法独立承担其民事责任。
总共成立了4家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其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于1999年4月成立,其他三家于1999年10月分别成立。
自2007年,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商业化运作,但是不再局限于仅仅对应收购上述几家银行的不良资产,2010年的“国新资产管理公司”已获得*的正式批复成立,同时随着*将原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方案批复,银纪资产管理公司也应运而生,2010年,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与发展开始得到深化。
不良资产剥离,解决80年代以来我国几大商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所遗留下来的巨额不良资产(其中是数以万亿计的难收回的贷款等),把其拨给专门为此成立的几家资产管理公司(华融,信达,东方,长城等),并由后者追收、拍卖,尽可能的为国家财产挽回损失。
我国对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了三次的剥离:
第一次是在1999年,国家将我国四大商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近1.4万亿元不良资产剥离至四家AMC,所采取的是通过账面价值收购方式。截至2005年的第3季度,以上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已经累计处置了第一次剥离的不良资产7366.6亿元,处置进度已完成58.71%。
第二次是在2004年5月22日,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进行了第二次不良资产的剥离。这次剥离,最大的特点是部分资产不再按账面价值转移,而是由财政部直接给出一个适宜的价格比例。然后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2787亿元可疑类的贷款进行整体打包出售,信达公司在一级市场中标;而中国银行1424亿元、建设银行569亿元以及交通银行640亿元的损失类贷款则委托东方公司和信达公司处置。
第三次是2005年进行了的不良资产剥离。其中工商银行4500亿元可疑类贷款分作35个资产包,分别按照逐包报价原则出售,其中华融公司中标226亿元,信达公司中标580亿元,长城公司中标2569亿元,东方公司中标1212亿元;而工商银行2460亿元损失类贷款委托华融公司处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01:53
资产管理公司从银行购入问题资产,通过拍卖、分割等手段变现,或注入资金重新出售其资产。从而获取差额利润。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01:53
剥离是特定时期的产物,每个银行有特定的剥离对象,经调查估值后进行交易,差额部分由准备进行冲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