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的财产物资是指什么?是货币资金和存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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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7 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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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6 07:33
"财产物资" 英文对照
assets and goods; property and materials;
"财产物资" 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
1、有人对财产物资作了几种解释:其一,财产物资是指财产与物资,财产是固定资产,物资是流动资产.其二,财产物资是指财产的物资,是物资的一种—财产,即固定资产,正如材料物资一样,物资的一种是材料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
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态。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2)专业设备: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3)一般设备: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4)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等;
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3、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括运输装卸、包装费用、安装调
试费和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接受捐款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帐面原值计价;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鉴于目前医院的现状,暂设置设备科和总务科为专门的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总帐和一级明细分类帐,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帐,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科室负责建卡(台帐),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帐,财产管理部门有帐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2、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设备科主要负责医疗设备的计划、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科学论证、内部调剂、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设备仪器技术档案和运转日志,对大型贵重设备、仪器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总务科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保管、办理出入库手续、健全帐目、清查盘点、对报废资产核实后提出申请,定期与财务科核对,做到帐帐、帐实、帐卡相符。
3、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保养、登记帐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
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报废或因故防疫站需修理的情况及时向财产管理部门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帐(卡)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购置、领用的管理
1、购置的管理
1)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
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2)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3)对于购入、调入设备,必须按*、调拔单、合同等组织验收,根据订货合同和*内容及时认真地验质验量。如发现型号规格不符、性能不良、数量短少、质量不符要求或残缺损坏、缺附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尽快解决。
4)及时办理财产建帐、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验收入库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或调拨单)、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和台帐。
2、领用的管理
1)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财产管理部门登帐,一联领用部门存查。
2)及时建立台帐,仓库保管和使用部门各一份,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四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
医院对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及单件(台)帐面价值8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处置,须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批;医院对规定标准以下的资产处置,由财务科、财产物资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抄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县财政局备案。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及时记录,查明原因后按规定程序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帐卡,保证帐帐、帐物、帐卡三相符。盘盈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后,按重置完全价值入帐,并及时调整帐卡。
六修购基金的提取
根据固定资产帐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提取比率按《浙江省〈医院财务制度〉补充规定》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制度如有更动,则执行新制度规定。
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
固定资产的管理应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之一,目的是管好设备、用好设备、充分发挥设备应有的效能。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提高使用效益、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室和个人,应予以表扬、奖励;对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二、库存物资管理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在加工材料等。库存物资按照“计划采购、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一采购制定储备定额标准,采购人员需根据医院的物资采购计划组织订货和采购,使库存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符合医院业务活动的需要,防止积压和浪费。
二入库管理
物资入库前要检查货物在数量、品种、规格上是否与运单、*及合同规定相符,认真过磅点数,同时在质量方面,仓库能检验的由仓库负责检验,凡需由技术部门协助检验的,应由技术部门负责检验。验收时如发现数量短缺、型号规格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等,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联系,要求更换、补缺或退货。只有当单据、数量和质量验收无误后,物资管理部门才能入库、登帐,并将入库通知单连同*、运单等一起送交财务部门。
三出库管理
各科室领用物资必须填写“领用单”并由科室负责人审查和领土完整取人签章,物资管理部门对未签字物资可拒发。保管员不得擅自外借一切医院物资。
四物资储存管理
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应按不同的规格、性能和形状实行科学合理地摆放,以便于发放和查验盘点。为了保证仓库安全和防止物资变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工作。在物资保管过程中,还需建立健全帐卡档案,及时掌握和反馈需、供、耗、存等情况,发现物资接近储备时,及时通知采购人员组织进货。
五物资的清查盘点
物资按月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物资帐面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等情况。在清点工作中如发现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
三、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医院应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
一现金管理
1、医院的所有收入统一由财务部门收取。
2、门诊挂号收费处和进出院收费处收取的现金当日存入银行,并注明款
项来源,不得坐支。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缴存情况进行检查。
3、现金库存要根据国家规定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白条抵库。
4、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医院对外
经济往来、到外地采购物资所需款项,除限额内允许支付现金外,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5、加强对现金的控制,不定期地进行现金库存检查。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做到帐帐、帐款相符。
6、强现金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现金保管存放安全。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银行帐户,以办理有关存款、取款及转帐结算等业务。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监督,不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银行帐户。
2、支票、汇票由专人妥善保管,按序签发。支票、汇票印鉴由出纳和会
计分开保管。
3、医院所有支票均由财务科签发,填妥付款金额、日期、用途等有关内
容,严禁携带空白支票外出。
4、领用支票者,须妥善保管支票,并及时向财务科结报。如发生支票丢
失、被盗,应及时向财务科报告,若对医院造成经济损失,一律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领用支票者如把支票移作他用,假公济私、谋取私利的,一律按贪污论处。
5、我院已实行网上汇款,网上汇款客户证书(IC卡)是经办人员进入网上银行系统的唯一身份标识,分别由出纳、会计各保管一张,汇款时先由出纳输入,然后由会计审批,经办人员要做好IC卡密码保密,并经常更换密码。
6、及时核对银行对帐单与银行日记帐,根据核对结果由出纳以外的会计
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出纳和会计共同及时做好未达帐项的清理工作。
四、应收帐款管理
1、对各项应收款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清晰反映其往来轨迹。
2、对各项应收帐款要及时清理结算,防止拖欠,减少呆帐的形成。
3、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要分清原因,进行处理。对超出三年以上
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作坏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