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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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22:23
《会计法》有明确规定,从事出纳人员不可以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不少小公司为节约人员成本,还是选择铤而走险,登记挂名时,是两个不同人的名字,而实际操作时,却是让同一人身兼两职。随之而来的,则是不小的「财务隐患」。举个例子:会计可能把员工报销的200元做账记成400元;员工找出纳拿钱时,即会计本人,只给了员工200元;那剩下的200元,直接进了那个会计兼出纳人的腰包。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22:24
理论是不能,但是实际中很多.你只要做清楚帐就可以了,把现金银行日记帐做好,每天费用报销都让老板签字,你只要确保自己不要发生财务上的错误就可以了,税务局不会来查你的.就算来查的话你就说公司有兼职财务的,你只是出纳.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22:24
不能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22:25
不可以,以防监守自盗。所以才拆分成2个岗位。出纳管钱不管账,会计管账不管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