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受益人法定和指定有什么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4:2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2:57
【1】定义不同:指定受益人就是指定谁来领取赔偿金,可以指定顺序和比例。如果投保时没有指定,就按照《继承法》里的法定受益人继承。
【2】分配机制:指定受益人可以指定顺序和比例,也就说想指定谁都可以,受益人十分明确。如果未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就会当遗产来处理,分配给法定受益人。
【3】理赔方便度:指定受益人只需要指定的人提交规定资料即可理赔,指向明确,速度更快。法定受益人需要所有参与分配的人的资料都提交齐全。不在世的人还要提交证明不参与分配,手续和资料会比较麻烦。
拓展资料:
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一般见于人身保险合同。
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领取的保险金,不得作为死者遗产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受益人以外的他人无权分享保险金。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
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尚生存为条件,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受益权应回归给被保险人,或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另行指定新的受益人,而不能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受益权。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变更手续
(一)变更权人必须书面通知相对人即保险人。
《保险法》第63条第一款即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的变更受益人的行为,必须通知保险人才对保险人产生效力,否则保险人仍得向原来指定的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二)保险人接到变更权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对保险单作出批注。
这种要求不仅针对被保险人和投保人,而且也针对保险人,即要求其在保险单上作出批注,以便将来给付保险金时有据可查,不致出错,即使出现纠纷也便于依法解决。
实践中,很多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都认为既然我有变更的权利,那我就可以自行口头约定变更某人为受益人,或者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某人为受益人,理赔时保险公司就应当按照我的意愿对受益人做出赔偿。
而事实上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书面通知”是法律规定的形式上的法律要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就意味着没有履行合法的变更保险受益人的手续,此次变更就是无效的。
凡是没有书面通知保险人的变更受益人的决定,在法律上都是不能被认可的,不能影响到原受益人的受益权。因此,被保险人在对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进行变更时,一定要弄清楚自己对于保单所拥有的权利,以免因为误解或缺乏相关法律知识而失去相关权利,最终不能实现自己的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