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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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0:45
【擅用葛优躺发广告旅行社赔4万】近日公开一则与“葛优躺”相关的判决书。2016年,克拉玛依市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配图文章《【微热门】最火表情包“葛优躺”出处居然这么搞笑!》。葛优诉称,旅行社未经授权许可,擅自在文章中大量使用其肖像图片,并在文章显著位置植入广告语和商业宣传信息,极易使浏览者、消费者误认为葛优与旅行社存在某种合作关系。
裁判文书显示,原告称,被告于2016年7月12日在主办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康康辉辉伴你行】中发布了标题为“【微热门】最火表情包‘葛优躺’出处居然这么搞笑!”的配图文章。被告未经授权许可,擅自在文章中大量使用原告的肖像图片,并在文章显著位置植入“大手牵小手,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九日游”的广告语和宣传海报、联系方式、品牌logo等商业宣传信息,旨在利用原告的社会知名度引人关注,从而达到宣传推广其品牌和旅游服务的目的。
被告此举具有非常明显的业务导向和商业属性,极易使众多浏览者及消费者误认为原告与被告存在某种合作关系,然而这与事实严重不符,使原告蒙受公众的诸多误解。被告侵权事实清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葛优向康辉旅行社索赔16万元。
根据北京互联网*本案判决结果,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克拉玛依市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康康辉辉伴你行”中连续二日登载声明,向原告葛优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据原告葛优的申请,在一家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被告克拉玛依市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担,并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克拉玛依市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赔偿原告葛优经济损失40000元、公证费346元,共计40346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0:45
我认为*的判决是正确的,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的的肖像权都应该受到保护,否则被商家利用的话极有可能会误导消费者认为该艺人与该商家有着合作,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所以面对这种情况当事人应该趁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康辉旅行社构成对葛优肖像权的侵犯,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且由于葛优是公众人物,有着一定的知名度,考虑到商家将其肖像进行商业宣传,旅社的宣传效果以及宣传规模判处旅社向葛优赔付4万元。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0:46
首先这种行为构成对葛优肖像权的侵犯,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将文章中植入葛优的信息,让消费者误以为与他存在某种合作,误导消费者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0:46
在这一次的事件值得关注的信息有很多,比如,没有经过别人的允许就擅自向网络平台上发布广告,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为没有正规途径的版权。以及为什么一次的罚款就高达4万元,还有到底是哪些人在利用别人的肖像权,他们背后的目的又是什么,到底是为了赚钱,还是为了损坏别人的名誉,目前警方已展开调查。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0:47
我觉得最应该受到关注的就是侵权,某一些网络名字的出现,它也具有自己的相应的权益,还有某些人的创作是非商业用途的,所以一旦有人将这些作品用于商业用途,就要受到法律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