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3 13:51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0:58
受害方有利。财产保全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如果案子胜诉了,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
而且,因为财产保全*了对方对财产的处分,极大影响着被申请人的生活、生产经营,故在权衡利弊后,很多情况下,为了满足双方的利益,大多数会和解,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顺利解决了纠纷。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国家为了方便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公平性,也为了提高*执行的效率、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而做出的规定。合理合法地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帮助当事人高效的争取到自己的利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0:58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情况紧急,如果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就将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人民*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