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入户口到开平市新昌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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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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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1 01:28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到开平市新昌,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开平市新昌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开平市新昌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1:29
1,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征得迁入同意,根据迁移类型不同,选择交验:购房入户(房产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社保证明)、就业入户(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夫妻投靠(结婚证)等资料;
2,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迁移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3,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填写迁移户口申请书(迁移理由),有随迁人员的,还需要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迁移证;
4,再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即可,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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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1 01:28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到开平市新昌,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开平市新昌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开平市新昌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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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1 01:29
1,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征得迁入同意,根据迁移类型不同,选择交验:购房入户(房产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社保证明)、就业入户(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夫妻投靠(结婚证)等资料;
2,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迁移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3,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填写迁移户口申请书(迁移理由),有随迁人员的,还需要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迁移证;
4,再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即可,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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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1 01:28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到开平市新昌,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开平市新昌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开平市新昌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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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1 01:29
1,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征得迁入同意,根据迁移类型不同,选择交验:购房入户(房产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社保证明)、就业入户(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夫妻投靠(结婚证)等资料;
2,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迁移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3,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填写迁移户口申请书(迁移理由),有随迁人员的,还需要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迁移证;
4,再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即可,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