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共同申请人是否是房屋共有人1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0 06:51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08:19
还是我来回答你吧
问题1:同事不能成为共同借款人,只有同一户口本上的人才可以。
问题2:共同借款人日后购房会有直接影响,具体是在还清目前的公积金贷款前不能再办理公积金贷款。
——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户成员。
(2)必须具备与借款人相同的贷款条件。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无住房公积金还贷债务,并且无尚未还清、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等等。
还是参考以下资料,河北的公积金管理办法在操作层面与上海基本是一样的。
所谓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是指共同申请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以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一定倍数为依据。因此,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不足以达到所需贷款额度时,需要"增加"其他人作为共同借款人以增加贷款额度。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的。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能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户成员。
(2)必须具备与借款人相同的贷款条件。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无住房公积金还贷债务,并且无尚未还清、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等等。
当借款人的配偶、同户成员作为共同借款人时,可以按规定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承担连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08:19
由于房屋是你婚后所买,你要提供证据证明该房屋是用你婚前的钱所买,要不然的话房屋是归你们夫妻共同所有的,因为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