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发票,当月不抵扣,该怎么做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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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0:56
已认证*,必须先做进项税额抵扣的账务处理,也就是正常抵扣:
借:原材料(或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所有的进项记入“应交税费—应交*”账簿的借方,而所有的销项记入“应交税费—应交*”账簿的贷方,借、贷方相抵。如果余额在贷方说明有应交纳*,如果余额在借方。说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余额为留抵税额,留待下期抵扣。
如果*认证了而又不做进项税额抵扣账务处理,按规定视同你放弃了进项税额抵扣的权利。
国税函[2009]6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专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0:56
己经认证的*不做进项税抵扣,你可以做进项税转出。
借:有关科目
贷:应缴税费---*-进项税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