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0:27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0:15
回答4K98秒1. 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高等教育委员会不再补发,但可出具《毕业证明》和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其效力与原件相同。
2. 丢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者,首先要携带原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资料到刊登遗失声明;然后再带上原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资料、2张同一底片免冠一寸照片和遗失声明,到市自考办办理。
3. 办依据毕业生档案库对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丢失毕业证书的出具《毕业证明》;丢失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的,依据其原档案材料出具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学历证明专用章。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0:15
具体步骤如下: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贰份并加盖市级*公章;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