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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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1:05
我户是2001年建独门独院的三间二层半居民住宅,房屋建筑面积380平方米,院子140平方米,为三类地区,拟选择异地安置方式,将迁往四类地区独门独院的二间三层住宅,建筑面积将为288平方米,院子40平方米。拆迁方预算建新房需18万元,将统一建房。答:《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对被拆迁房屋进*地产市场价评估,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章的规定。实*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对所调换房屋应当进*地产市场价评估,并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章的规定。该《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拆迁评估应当综合考虑与被拆迁房屋相关的下列因素:(一)区位:被拆迁房屋区位基准价以及房屋的周边环境、交通和商业服务便利程度、公共事业设施配套状况等区位调节因素。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每年应当公布区位基准价,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二)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标明的用途为准,所有权证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中记录的用途为准,但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已持续营业一年以上的,应当参照经营用房评估;(三)建筑面积: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或者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实际测量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的,区位补偿面积应当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计算;(四)装饰装修:装饰装修补偿应当结合装潢材料的档次、价格、折旧年限等因素视每自然间不同情况,分别按其建筑面积计算;(五)其他因素:房屋建筑结构形式、成新程度、楼层、层高、朝向等。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进*地产市场价评估的机构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中抽签确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抽签前三日在拆迁地点公告抽签的时间和地点。评估机构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进*地产市场价评估的费用,由拆迁人承担。依据前述规定,我们认为,如果实行货币补偿,则要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评估;如果实*屋置换,则要对被拆迁的房屋和被调换的房屋分别进行评估。目前我们没有查到有关“从三类迁至四类有无补贴”具体的法规或*,也没有查到“建房三年以内的住户是否可以获得增加补偿17%的权利”之类的法规或*,我们认为这些问题可以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了解。我们理解,在选择房屋置换的情况下,应按照《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结清置换房屋之间的差价。按照《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拆迁评估中应该考虑区位、面积等因素。(地平线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