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书跟谁递交,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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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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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9:22
再审申请书以便向*的立案庭,或者立案二庭,或者审监庭递交。
再审申请书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二)原审人民*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四)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再审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9:22
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审查。人民*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以上的人民*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高级人民*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