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02:0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8:59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1、左转、左转、准备超车、离开停车位或掉头,应提前开左转向灯。
2、右转,右转车道,超车后回到原车道,停在路边。应该提前打开右转信号。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无路灯、照明不佳,或者遇雾、雨、雪、尘、雹等低能见度情况时,应当开启前灯、轮廓灯和后位置灯。但同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在有雾天气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烁灯。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